MPA(公共管理碩士)是主要為政府部門及非政府公共機構培養從事高級管理實務的套用型專門人才的專業學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南政法大學MPA教育中心
- 機構職能:為政府部門及非政府公共機構培養從事高級管理實務的套用型專門人才的專業學位
MPA(公共管理碩士)是主要為政府部門及非政府公共機構培養從事高級管理實務的套用型專門人才的專業學位,MPA教育與工商管理碩士、法律碩士教育一起構成國內外公認的文科高層次職業研究生教育的三大支柱。
西南政法大學為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的MPA專業學位授予單位。西南政法大學原名西南政法學院,是新中國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院校之一,1978年經國務院批准為法務部部屬政法院校中唯一的重點大學,是全國首批獲得法學一級學科博士點的高校,經濟法學科、訴訟法學科為國家級重點學科。除法學外,與MPA專業學位教育相關的公共管理道廈鞏迎學、政治學、套用經濟學、馬克思主義、新聞與傳播學、哲學等均擁有一級學科碩士學翻照牛位授予權。
建校60餘年來,學校共為國家培養各級各類高級專門人才10多萬人,是全國培養法學專門人才最多的高校,墊辨大批畢業生已相繼成為國家經濟建設和法治建設的骨幹,有的已成為領軍人物。在全國有影響力的法律院系中均有西政學子執掌教鞭傳道、授業、解惑,已評選出的六屆“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中,30%為西政學子;煉殼探旋有近50位校友擔任省部級領導職務,27人被任命為大法官和大檢察官。
為保證並不斷提升MPA專業學位的教育質量,建設一流的MPA教育基地,學校成立了以校黨委張國林書記為主任、主管研究生教育的孫長永副校長為副主任、相關學院領導和知名公共管理專家為委員的MPA教育指導委員會;組建了以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行政負責人黃清吉、公共管理學科負責人黃順康為正、副主任的MPA教育中心。
MPA教育中心在學校研究生部的行政領導下和MPA教育指導委員會的求祝贈業務指導下,整合全校相關教學科研資源,具體承擔公共管理專業研究生的招生、教學和日常管理工作。
校內現有從事MPA核心課程和必修課程教學的專職教師41人,其中,教授30人,博士36人,有公共管理實踐或調研、諮詢經驗者31人,分別占教師總數的73%、87%、 75%。此外,學校還從中訂慨舉央有關部委、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重慶市委、市府及其職能部門、重慶高級人民法院、重慶市人民檢察院、重慶市委黨校、重慶漿厚只市部分區委、區府聘請了50位具有豐富實務經驗的資深管理專家為兼職教授或客座教授。
西南政法大學MPA專業學位教育的主要特色與優勢:依託法學的雄厚實力和人文社會科學協調發展而形成的完備的學科體系,開展具有法學特色的MPA教育,切合我國法治政府建設、服務型政府建設、效能政府建設的多重現實需要,系統培養精法律實務、強公共精神、高行政能力的社會主義現代複合型公共管理高級專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