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學唐仲英愛心社志願者部

西北大學唐仲英愛心社志願者部是西北大學唐仲英愛心社下屬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北大學唐仲英愛心社志願者部
  • 成立時間:2010年10月21日
簡介,成立背景,管理依據,附屬檔案,

簡介

西北大學唐仲英愛心社志願者部成立於2010年10月21日,是西北大學唐仲英愛心社下屬部門,職能是對志願者進行招募、選拔、管理、考核、組織志願者開展活動、推薦優秀志願者成為唐仲英德育獎學金獲得者以及對志願者部門的相關資料和檔案進行管理和建設等。本部實行部長負責制,在西北大學南北校區各設一名部長。部門成立初期安排一名副社長指導本部進行部門建設、制度建設和開展活動等。

成立背景

唐仲英基金會於2010年8月對《唐仲英德育獎學金章程》進行了修改,並根據新的章程制定了新的唐仲英德育獎學金評選、頒發實施細則。在新的細則中提到“愛心社團可以根據志願者參與愛心活動的情況,推薦不超過5名優秀志願者作為獲獎候選人,並書面闡明推薦理由”。同年10月在西安交通大學召開的第六屆唐仲英德育獎學金交流會上對這一規定作了進一步的解釋和討論。同時鑒於愛心社社團建設的現實需要,愛心社於2010年10月決定在原有社團組織結構的基礎上成立一個專門針對志願者的部門——志願者部。

管理依據

本部內部管理依據是《西北大學唐仲英愛心社志願者管理章程》。本部對志願者的考核依據是《西北大學唐仲英愛心社考核細則》。

附屬檔案

《西北大學唐仲英愛心社志願者管理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完善西北大學唐仲英愛心社的制度建設,規範本社志願者的管理,根據美國唐仲英基金會於2010年修訂的唐仲英德育獎學金章程、唐仲英德育獎學金評選頒發實施細則和西北大學唐仲英愛心社章程,制定本管理章程。
第二條 志願者以“服務社會、奉獻愛心、推己及人、薪火相傳”為宗旨。
第二章 志願者招募
第三條 志願者是西北大學唐仲英愛心社開展活動不可缺少的力量,原則上每年度愛心社都應進行志願者招募。
第四條 志願者招募工作由志願者部負責組織,其他部門配合開展。
第五條 招募細則
(一)招募對象:以西北大學南北校區本科新生為主,可適量招募其他年級學生。
(二)招募方式:公開招募,自願報名,社團選拔。
(三)招募原則:公平、公正、公開。
(四)招募條件:有愛心:關心他人、團結互助、服務社會、奉獻愛心;
有誠信: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真誠待人;
有志向:抱負遠大、意志堅強、奮發進取、勇於拼搏;
有知識:崇尚科學、熱愛知識、刻苦學習、成績優良。
(五)招募時間:每年9-10月份。
(六)招募程式:
①通過網站、校園廣播、海報和宣傳板等多種形式在全校宣傳;
②搭建報名展台,同學自願報名,填表;
③志願者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面試官由社團負責人、基金會指導老師和社團管理老師擔任;
④面試通過者成為愛心社志願者,並在全校進行公示。
(七)招募人數:每期招募的志願者人數根據具體報名人數確定,原則上南區不超過50人,北區不超過30人。
第六條 志願者任期為一年,任期結束後,願意繼續參加西北大學唐仲英愛心社的,將優先選為新一屆志願者。
第七條 志願者招募工作的資料統一由本屆南校區志願者部長整理和保管,並在換屆之後交由下一屆相關負責人保管。
第三章 志願者管理
第八條 志願者統一由唐仲英愛心社志願者部管理。原則上,南校區志願者由南校區志願者部長管理,北校區志願者由北校區志願者部長管理。
第九條 在志願者名單確定後,志願者部長應負責建立志願者檔案和信息庫。
第十條 志願者部長應該嚴格按照《西北大學唐仲英愛心社志願者考核細則》對志願者進行考核記錄,作為推選志願者成為正式社員的重要依據。
第十一條 志願者的權利
(一)了解本社的有關章程和制度;
(二)策劃並負責實施愛心活動的權利;
(三)參加愛心社的評獎評優活動;
(四)對愛心社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五)對志願者考核的知情權;
(六)申請退出本社。
第十二條 志願者的義務:
(一)遵守本社“服務社會、奉獻愛心、推己及人、薪火相傳”十六字遵旨,傳播本社精神;
(二)了解並遵守本社的各項政策和規章制度;
(三)服從本社愛心服務工作的安排,積極認真準時完成愛心服務工作;
(四)維護西北大學唐仲英愛心社的榮譽和形象,活動中不做有損社團形象的事情;
(五)有意向放棄志願者身份者,需要在擬退前一周內提交退社申請。
第四章 志願者活動
第十三條 志願者應積極參加愛心社組織的支教、小紅帽進城以及其他活動。
第十四條 每次支教活動前,志願者部根據志願者報名情況和材料準備情況進行審核,並確定最終的活動參與者名單。
第十五條 志願者可策劃與愛心社社團性質相符的活動,志願者應將策劃書交由志願者部長審閱與登記,然後交由社團管理老師審批,如果批准,志願者部長有義務幫助志願者實施活動。
第十六條 在參與活動中,志願者應該服從社團活動相關負責人的安排,不得遲到、不得早退,如有特殊情況,應向相關負責人說明。
第十七條 志願者應該參與社員大會和由志願者部組織的志願者會議。
第五章 志願者獎懲
第十八條 西北大學唐仲英愛心社每年對本年度表現突出的志願者給予一定的獎勵。
第十九條 志願者考核標準為《西北大學唐仲英愛心社志願者考核細則》,由志願者部負責對志願者進行考核記錄。以此作為參考依據,對表現優異者可推薦成為唐仲英德育獎學金獲得者,推薦時間為每年4月份。
第十九條 對於表現優秀的志願者可由志願者部提名並授予“愛心使者”的榮譽稱號,“愛心使者”證書由美國唐仲英基金會統一頒發。
第二十條 以上評選,應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西北大學唐仲英愛心社有權取消其志願者資格:
(一)無故不參加已經報名參加的活動;
(二)不認真備課,不認真講課,給社團形象造成不良影響;
(三)在參加活動過程中有損害社團榮譽的行為;
(四)因個人行為給社團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本管理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西北大學唐仲英愛心社志願者部負責解釋。
《西北大學唐仲英愛心社考核細則》
第一章 總則
一.西北大學唐仲英愛心社志願者考核採用積分制。
二.面向全體志願者開展的活動,參與者按細則進行加分。
三.本細則如與愛心社考核政策有差異,志願者考核以本細則為準。
第二章 細則
一、會議
①唐仲英愛心社全體社員大會志願者參與者加0.5分;
②平時召開的志願者部小會,無故不到者扣0.1分。
二、支教活動
1.平時支教活動
①準備材料,但報名後未能參與支教活動者加0.3分;
②準備材料並參與支教活動者加0.8分;
③準備、參與並在活動後寫出對活動的感想、意見和建議者,加1分。
2.暑期支教活動
①全程參與加者2分。
二、小紅帽進城
①全程參與者加1分;
②參與部分環節者加0.5分。
四、策劃書大賽
①大賽參與者加0.5分;
②獲獎者按獲獎等級由低到高每個等級額外遞加0.2分。
五、薪火信箱
①志願者每參加一次薪火信箱活動(指回復一封信)加0.5分。
六、策劃活動
①本條不涉及策劃書大賽中的策劃;
②志願者策劃並成功實施活動者加1分;
③寫出策劃書並交由志願者部長審閱登記但未成功實施活動者加0.5分;
七、其他活動
①社團及志願者部內聯誼活動和文體活動參與者加1分;
②代表愛心社參與演出活動和其他活動者加2分。
第三章 附則
一、對於細則中未提到的加分項目,但屬於對愛心社活動有貢獻者,可由志願者部商議,並由社長同意後給予酌情加分。
二、本考核細則由西北大學唐仲英愛心社志願者部制定,最終解釋權歸志願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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