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2004年 ,時任
政務司司長 曾蔭權 以:“創
地標 ,顯文化,添悠閒。”為計畫
口號 ,[2]規定計畫必須建造一塊巨大天薘為條件,然而計畫引起了不少爭議,包括被指成本過高及將會淪為地產項目。
2005年 ,計畫被修改,計畫中的地產及文化設施項目分開。2006年2月,在香港社會各界的不同意見下,香港政府宣布放棄原有發展的框架,不再堅持興建天篷,計畫被推倒重來。文化區由公布至落實擾攘有十多年,不小批評認為決策者猶豫不決、奢華的巨型天幕、單一
招標 、諮詢不足等原因引起爭拗,令這個被納入
十大建設計畫 的工程,長年被擱置著。[3][4][5]
2011年 3月,西九管理局公布新的概念設計,經過諮詢後,發展大綱於2011年12月呈交予
城市規劃委員會 。[6]
2012年 3月30日 ,城市規劃委員會公布西九龍文化區的發展圖則草圖,發展圖則涵蓋總面積約為40.91公頃、位於
柯士甸道 西和
西區海底隧道 繳費廣場以南的土地[7][8]預計第一階段建設會於
2020年 或以前竣工,第二階段建設會於
2030年 或以前竣工。
起源 早期為配合西九龍填海區發展項目的需求,政府將西九龍一幅填海土地稱為“西九龍填海計畫”,以配合西九龍未來發展項目的需求。
1996年 ,香港旅遊協會進行了一次訪港旅客調查,並在
1998年 向
立法會 建議,興建一個新的文化表演場地。在
1998年 行政長官施政報告中董建華宣布於西九龍興建文娛藝術區的構思,希望把香港發展成亞洲的文化藝術中心。[9]
政府打算借鑑世界其他地方的知名文娛藝術設施,例如
英國 倫敦 的
南岸 (South Bank)和
西區 、
西班牙 畢爾包 等,希望把藝術、文娛及消閒設施匯聚一起,吸引人流和匯聚藝術人才,令整個計畫成功之餘亦能具有經濟效益。
背景 香港政府於2006年4月成立西九龍文娛藝術區核心文化藝術設施諮詢委員會和轄下三個小組,負責重新審視西九龍文娛藝術區內的核心文化藝術設施的需要,以及發展和營運設施的
財務 要求。經過15個月的深入討論,和廣泛諮詢香港藝術界和相關
團體 後,諮詢委員會
建議 興建15個表演藝術場地和提供最少3公頃的
廣場 ,設立一所具
博物館 功能 、聚焦於20至
21世紀 視覺文化 的文化機構 (暫時名為
M+ ),以及一個專門推廣文化藝術和創意產業的展覽中心。諮詢委員會同時建議以低密度方式發展西九龍文娛藝術區,提供充裕的休憩用地和海旁供公眾享受使用,並且使到該區與毗鄰的
社區 緊密連線。
2007年9月中至12月中,政府舉行了為期3個月的公眾活動,向公眾解釋諮詢委員會的建議,並且蒐集了公眾對西九龍文娛藝術區計畫的意見。行政長官亦在2007年度的《施政報告》把西九龍文化區項目列為致力推動的
十大建設計畫 之一。政府接納了諮詢委員會的建議,於2008年2月向
立法會 提交條例
草案 ,以成立法定機構──
西九文化區管理局 ,負責推展西九計畫。西九文化區管理局條例在2008年7月11日由立法會制定。同時,立法會通過一筆過撥款216億港元予西九文化區管理局以發展西九龍文化區。西九文化區管理局在2008年10月23日成立,行政長官公布委任西九文化區管理局董事局成員,任期兩年。
設計 最初設計概念
2001年 特區政府舉辦《西九龍填海區概念規劃比賽》,比賽於2001年4月6日正式展開,並於9月29日截止遞交作品。由主席 Lord Rothschild 及來自本港及外地等十人組成的評審團負責評審,成員包括國際和香港知名人士及著名建築界人士。評審團於2002年2月28日公布得獎名單。
2002年 初,評審團從160多個本地及海外參賽作品中,選出
香港國際機場 的
建築師 諾曼·福斯特 (Foster & Partners),以流線型天幕作為標誌,覆蓋和連線各建築群的設計,成為未來設計的藍本。根據政府的解釋,天幕有多個優點,包括可遮風擋雨、降低區內舉行活動所引起的聲浪、減輕建築物的冷氣負荷、在炎夏時降溫等,部分天幕也能作
太陽能 發電及製造獨特的視覺效果。
根據早期政府規定,西九龍文娛藝術區將提供多項重點設施,包括:
巨大天篷,覆蓋發展區範圍55%以上
劇院3個,分別容納最少2,000、800和400人
演藝場館1個,可容納最少10,000人
博物館4個,面積最少共75,000平方米
藝展中心1個,面積最少10,000平方米
海天劇場1個
廣場最少4個
2004年發展建議書
2003年9月,特區政府發出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發展建議邀請書,公開邀請世界各地企業及文化藝術團體參與。招標於2004年6月19日截止。政府一共收到五份發展建議書,評審委員會就這些建議書展開了評審。政府收到的五份建議書分別為活力星國際有限公司、香港薈萃有限公司、藝林國際有限公司(初期名為“生利發展有限公司”)、太古地產有限公司及林思達提交的建議書在第一階段評審已落敗。
2005年計畫修改
2005年,曾蔭權上任行政長官後,西九龍文娛藝術區計畫改由當時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後來的唐英年負責,迫於輿論壓力改變了單一招標的形式,並建立委員會重新檢討項目的發展方法,對整個計畫作出修改,於2005年10月7日提出新建議,包括將計畫中的地產及文化項目分開,中標地產商須分出一半商住項目的發展權,但有權決定分拆那些地皮予其他發展商。住宅項目的地積比率亦限制在1.81倍,占整個項目不得多於兩成,文化設施面積最少要有18萬5千平方米。中標地產商亦需注資300億港元,政府將成立法定機構西九文化區管理局處理及維修未來的文化項目。
2006年2月21日,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於立法會宣布,由於沒有發展商承諾參與,即三個財團未能接納政府提出的修訂模式,西九龍文娛藝術區邀請發展程式結束,政府唯有放棄原有發展框架,不再堅持建天篷,重新上馬,並成立諮詢小組再研究西九問題並審視核心文化項目,這標誌西九龍文娛藝術區正式“推倒重來”。
2007年5月14日,西九龍文娛藝術區諮詢委員會轄下的小組,就西九發展模式提出建議,決定採納立法會早前的提議,將項目內的商業及住宅用地先進行拍賣,再成立西九管理局發展項目中的文娛藝術設施,政府會注資近200億予管理局,負責建造和營運有關設施。建議中所須的經費少於過去入圍發展商提出的300億元。
2008年7月5日,立法會財務委員會7月3日通過一筆過巨額申請,撥出216億港元用於建設西九龍文化區。會上多名議員質疑西九管理局成員全部由政府委任,猶如是一獨立王國,他們擔心會造成私相授受及利益輸送的問題。最後財委會以32票支持、十票反對及三票棄權,通過有關撥款。
2010年後新發展概念
立法會議員及西九管理局成員聆聽代表所介紹的“文化新尺度”方案
西九管理局動用1.5億元委託三間顧問公司研究的概念設計方案。並由2010年8月20日起在香港多處地點舉行展覽,公眾諮詢為期三個月,收集市民意見,再歸納各方意見挑選主體方案,三家建築顧問的概念都強調綠化與節能,及自誇設計融入香港本土文化。
進展 2011年年底,西九管理局公布,計畫於2013年開始建造工程,小型展覽館及西九中央公園部分地方可於2014至2015年完成,稍後落成的包括一個名為“M+”的文化的博物館、及演藝劇場、中型劇場 I、音樂中心、大型表演場地、展覽中心,以及音樂劇院等。其他創意教育設施及多個為視覺藝術展覽館,亦會相繼在此階段興建。第二期落成的場地包括大劇院、戲曲中心的小型劇場、中型劇院II及M+第二期。
2017年6月29日下午,國家主席習近平在行政長官梁振英、候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政務司司長兼西九文化區管理局董事局主席張建宗及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陪同下視察西九文化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