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市科學技術局(襄樊市科學技術局)

襄陽市科學技術局

襄樊市科學技術局一般指本詞條

襄陽市科學技術局是襄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襄陽市科學技術局
  • 責任:擬定科技發展管理辦法
  • 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科
  • 黨組書記:陽以誠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能

(一)起草全市科技發展的市政府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檔案,擬訂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推進全市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推進市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
(三)編制市級科技計畫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
(四)擬訂全市基礎研究規劃、政策措施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市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五)編制市級重大科技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統籌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對接國家、省重大科技專項,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套用示範。
(六)組織擬訂全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
(七)牽頭全市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八)統籌全市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全市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建設。
(九)負責全市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全市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十)擬訂全市科技對外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措施,組織開展全市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指導相關部門和縣(市、區)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全市重點引進外國專家總體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會同相關部門做好因公出國(境)培訓項目的管理工作。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全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措施。
(十三)負責全市科技行業信用體系建設,重點抓好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科技交流合作、科技攻關及成果評定、科技成果推廣等領域信用信息系統建設。
(十四)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圍繞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最佳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入推進科技計畫管理改革,建立公開統一的市級科技管理平台,減少科技計畫項目重複、分散、封閉、低效和資源配置“碎片化”的現象。政府部門不直接管理具體科研項目,委託專業機構做好項目管理相關具體工作。對科研機構組建和調整事項不再進行審核,重在加強規劃布局和績效評價。進一步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統籌全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與創新體系建設科(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組織起草科學技術相關市政府規章草案並開展普法宣傳。承擔推進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擬訂科技創新政策措施,提出激勵技術創新的政策建議。擬訂科研機構改革發展與布局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科研機構創新績效管理。承擔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關工作。擬訂全市科技創新發展規劃並協調實施。組織開展技術預測,承擔市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運行相關工作。實施市創新調查制度,承擔科技統計相關工作。組織有關科技發展的重大調研,開展全市科技創新戰略研究。承辦市國防動員委員會有關科技動員工作。
(三)資源配置與管理科。承擔市級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協調管理工作。承擔建立市級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相關工作,協調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議。建設管理市級科技管理信息系統,指導項目管理專業機構建設,實施科技報告制度。擬訂市級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經費管理辦法。會同有關方面研究提出市級科技重大專項布局規劃建議,擬訂科技重大專項實施辦法,審核實施計畫提出綜合平衡、方案調整和相關配套政策建議,跟蹤和監督實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組織評估和驗收。組織協調爭取國家、省科技重大專項。
(四)科技監督與誠信建設科。承擔全市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科技評估管理相關工作,提出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議並監督實施,開展科技評估評價和監督檢查工作。承擔科研誠信建設工作。負責本部門預算和財務管理相關工作。
(五)高新技術科。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提出相關領域平台、基地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組織開展全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
(六)農村科技科。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指導農村科技進步和縣域創新驅動發展工作,推動科技扶貧工作和農村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提出相關領域平台、基地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農業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指導全市農業科技園區建設。
(七)社會發展與基礎研究科。擬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促進生物技術發展及產業化,推動綠色技術創新,開展科技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提出相關領域平台、基地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組織推進全市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建設。擬訂全市基礎研究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市重點實驗室等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與管理工作,推進科技資源和科學數據開放共享。
(八)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科。承擔全市技術轉移體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科技智慧財產權創造的相關政策措施建議,推動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負責申報科學技術獎勵工作。承擔區域科技創新創業體系建設工作。
(九)對外合作與外國專家科。擬訂全市科技對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推動落實。承擔涉港澳台科技合作與交流事宜。擬訂在襄外國專家管理辦法,推動建立外國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承擔重點外國專家服務工作。擬訂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措施,會同相關部門做好因公出國(境)培訓項目的管理工作。提出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議,承擔相關科技人才計畫實施工作,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全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的規劃、政策措施。
(十)人事科。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
離退休幹部科。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直屬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領導分工

羅瓊玖:黨組書記 局長:負責科技局全面工作,主管科技計畫
沈 光:黨組副書記、副局長:負責組織人事、機關管理、財務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生育、機關黨建、老幹部和工會工作,分管辦公室、人事科、條件財務科、離退休人員工作科
尤文略: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工業科技和高新技術產業工作,分管高新技術發展與產業化科,聯繫科技信息局
蘇晴霞: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社會發展、政策法規、成果獎勵、對外科技合作工作,分管政策法規與社會發展科、對外科技合作與成果科,聯繫知識產權局
蘇 昊: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負責農業科技和紀檢工作,分管農村科技科、監察室
馬則才:調研員:協助蘇晴霞同志聯繫智慧財產權工作
譚定超:副調研員:負責國防科技動員和機關黨委工作
王文華:副調研員:負責新農村建設和“興村計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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