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維森

袁維森,男,漢族,1963年4月出生,吉林洮南人,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本科學歷。曾任吉林省農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21年6月,袁維森依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2021年7月16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訊息:袁維森涉嫌受賄、挪用公款一案,經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松原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袁維森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吉林洮南
  • 出生日期:1963年4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依法被查,依法雙開,提起公訴,公開通報,

人物履歷

2001年8月,任吉林糧食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秦皇島糧食轉運站黨委書記、站長;
2001年10月,任吉林糧食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2008年11月,任吉林西部現代農業產業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010年11月,任吉林糧食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吉林糧食集團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2012年2月,任吉林糧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黨委書記、執行董事、總經理;
2013年5月,任吉林糧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黨委書記、執行董事、總經理,吉林酒精工業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
2014年3月,任吉林糧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黨委書記、執行董事、總經理;
2016年8月,任吉林糧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黨委書記、執行董事、總經理,吉林省農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籌備組負責人;
2017年11月,任吉林省農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人物事件

依法被查

2020年10月19日,據吉林省紀委監委訊息:吉林省農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袁維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1年6月,據吉林省紀委監委訊息:經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紀委監委對吉林省農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袁維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袁維森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職工錄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袁維森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把組織賦予的權力當成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已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知止、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吉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袁維森開除黨籍處分;由吉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提起公訴

2021年7月16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訊息:吉林省農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袁維森(正廳級)涉嫌受賄、挪用公款一案,經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松原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袁維森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松原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袁維森在擔任吉林糧食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吉林西部現代農業產業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吉林糧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執行董事,吉林省農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股權收購、資金使用、幹部職工錄用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後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被告人袁維森在擔任吉林省農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大成生化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期間,個人決定並安排大成生化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情節嚴重,應當以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通報

2021年9月,吉林省紀委監委對2020年以來查處的5名嚴重違紀違法省管幹部違規吃喝問題進行公開通報。其中,袁維森習慣吃“下屬”,多次接受某下屬單位股東宴請,吃海參、佛跳牆等名貴菜餚,喝高檔紅酒。三是搭配娛樂活動吃喝。李勇霖在接受黑惡勢力首要分子陳某宴請同時,先後3次接受其安排到杭州等地旅遊;張和在接受某水利工程企業老闆宴請同時,多次接受洗浴、打麻將等娛樂活動安排。
2022年12月2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進行公開通報,其中包括:吉林省農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袁維森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長期占用辦公用房問題。2013年至2020年,袁維森在春節等節日期間和利用父親去世、兒子結婚等時機,先後收受禮金折合45萬餘元;多次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在工作單位已為其安排辦公室的情況下,仍違規長期占用其在原單位任職期間的辦公室,供其個人使用。袁維森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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