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環境衛生管理處,受行政主管部門委託,具體承擔市區環境衛生的管理、市區建築垃圾的管理、農村垃圾收集、中轉的行業指導和管理;負責大型環衛設施及老城區(含南區)環衛設施的建設、管理、指導,對各區環衛設施建設進行督促指導;參與市區環境衛生事業規劃、突發性環境衛生應急預案的制訂和組織實施。
主要職責,獲得榮譽,
主要職責
衢州市環境衛生管理處,負責老城區(含南區)20米以上道路清掃保潔及環衛設施養護的發包和管理,負責市區生活垃圾的中轉清運,對市區生活垃圾(糞便)進行無害化處置。
獲得榮譽
2008年,根據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下發的浙江省文明單位的複評結果,衢州市環境衛生管理處繼續保留“浙江省省級文明單位”的榮譽稱號。
2006年,根據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下發的浙江省文明單位的複評結果,繼續保留“浙江省省級文明單位”的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