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司法局

衢州市司法局

根據《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衢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辦〔2010〕114號),設立衢州市司法局。市司法局是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衢州市司法局
  • 地方衢州市
  • 類型:司法局
  • 屬性:政府機關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附則,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和省政府、市政府規定應當交由縣(市、區)政府主管部門具體實施的事項。
(二)增加的職責
1.增加指導社區矯正工作的職責。
2.增加組織實施全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的職責。
(三)加強的職責
1.加強指導監督面向社會的司法鑑定工作職責。
2.加強監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起草司法行政規範性檔案,編制司法行政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協助做好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專項經費使用審計工作。
(二)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協助縣(市、區)黨委管理司法行政機關領導幹部;負責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立功創模活動;配合做好法律服務行業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教育培訓。
(三)指導和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法制建設和依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行政處罰、行政複議和應訴及國家賠償案件的辦理工作;指導仲裁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衢州市司法局
(四)擬訂全市法制宣傳與普法教育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縣(市、區)、各行業法制宣傳、依法治理和對外法制宣傳工作。
(五)負責全市國家司法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
(六)指導監督全市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公證、司法鑑定等法律服務機構和人員的管理和教育工作;指導行業協會、研究會工作。
(七)指導全市司法行政機關管理基層司法所、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八)監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務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市本級相關業務。
(九)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全面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及紀檢監察組織對反腐倡廉建設工作的決策和部署,負責本單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及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司法局設9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擬訂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公文審核和綜合性檔案、文字材料的起草;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理論調研和信息工作;負責會務、電子政務、機要、保密、文印、收發、檔案管理、信息化建設、安全、財務、審計、新聞宣傳、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
(二)政治部。指導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基層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全市司法行政機關幹部、法律服務人員的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創先爭優、立功創模和領導幹部政治理論教育;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協助機構編制部門和公務員管理部門做好司法行政系統機構編制管理和公務員錄用工作;協助縣(市、區)黨委管理司法行政機關領導幹部;配合做好律師、公證員專業技術的評審工作。
(三)宣傳教育處(掛市委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擬訂全市法制宣傳與普法教育的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各縣(市、區)、各行業、各部門的法制宣傳、依法治理和對外法制宣傳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普法教育和新聞宣傳工作;承擔市委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法制與司法考試管理處。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依法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和國家賠償案件的辦理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審核、備案和清理工作;指導仲裁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國家司法考試組織實施工作。
(五)律師管理處。指導監督律師、基層法律工作者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執行;指導監督全市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和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執業活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綜合管理社會法律服務諮詢機構和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指導律師協會、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協會工作。
(六)公證與司法鑑定管理處。指導監督公證與司法鑑定工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執行;指導監督全市公證、司法鑑定機構和公證員、司法鑑定人員的執業活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指導公證研究會工作;組織司法鑑定科技開發、推廣、套用及對外交流合作。
(七)基層工作管理處。指導管理全市司法所、人民調解組織工作;指導管理基層人民調解組織開展矛盾糾紛調解和預測、預防工作;會同人民法院指導人民陪審員工作;指導和管理全市司法助理員隊伍建設;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八)社區矯正管理處。指導社區矯正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指導管理全市社區矯正和幫教安置工作;擬訂全市社區矯正工作規劃;協調本地區社區矯正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參與社區矯正相關工作,履行相關工作程式;指導、督促、檢查全市社區矯正工作;承擔市社區矯正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市法律援助中心(掛市“12348”法律服務中心牌子)。指導監督全市各級法律援助機構工作;組織實施全市法律援助的規劃和年度計畫;為經濟困難的公民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提供法律幫助;指導監督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工作者、司法鑑定工作人員等法律服務人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負責“12348”值班服務工作;為公民、法人和社會組織提供法律諮詢服務;指導各縣(市、區)“12348”法律服務工作;組織開展法律援助業務研究和相關業務成果交流;負責法律援助服務人員的隊伍建設及培訓;負責法律援助工作的對外宣傳、交流。

人員編制

市司法局行政編制50名(含紀檢監察編制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職數15名(其中:政治部主任高配副縣級)。
紀檢、監察機構和機關黨的工作機構設定和領導配備按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其他事項

(一)設立行政審批服務處,派駐市行政服務中心,編制、職數局機關內部調劑。行政審批服務處負責局行政審批工作,局其他內設機構不再承擔具體行政審批事項,配合做好行政審批工作。
(二)市司法局設1個派出機構:
市司法局直屬分局,機構規格為正科級,行政編制7名,科級領導職數2名(編制、職數局機關內部調劑)。
主要職責:承擔衢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衢州高新技術產業園區、西區的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具體是:在管轄範圍內,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調解疑難、複雜民間糾紛;承擔社區矯正日常工作,組織開展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管理、教育和幫助;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對歸正人員的幫教安置工作;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基層依法治理工作,為街道辦事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協助基層政府處理社會矛盾糾紛;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完成市司法局和街道辦事處交辦的維護社會穩定的工作。
(三)市法學會秘書處歸口市委政法委員會管理。
(四)各內設職能處室和派出(駐)機構要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黨組織及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安排,負責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及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工作。
(五)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宜另行規定。

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現任領導

衢州市司法局黨委書記、局長:徐愛平
衢州市司法局副局長:何懷文(掛職)

所獲榮譽

2021年11月,入選2016-2020年全國普法工作依法治理創建活動先進單位擬表彰名單,並進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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