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方針政策,指導全市財政工作;參與擬訂各項
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和執行
衡陽市與縣(市)區、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
(二)擬訂財政、財務、會計、國有資本金基礎的規範性檔案草案;制訂和執行財政、財務、會計、國有資產金基礎管理的規章制度。
(三)編制年度市本級預算草案並組織預算執行;編制市本級財政總預算;代編全市財政收入預算,匯總全市財政總決算;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報告市本級預算、
預算執行情況和財政總決算。
(四)管理各項財政收入、政府性基金和預算外資金;管理財政專戶;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收費項目,參與制訂、調整收費標準;管理收費票據;承擔彩票監管工作。
(六)管理各項財政支出。
(八)管理國有資產。組織實施國有資產的清產核資、產權界定和登記;負責
國有資產管理的統計、分析和績效評價;管理
國有產權轉讓、處置和產權糾紛調處與行政仲裁。
(九)負責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預決算審查。
(十一)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監督執行政府預算、行政和事業單位及分行業的會計制度;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負責
會計集中核算和會計委派工作。
(十二)制訂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培訓和管理財會人員;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組織全局性的重要會議;起草、修改重要報告和檔案;負責財政信息、調研、宣傳工作和辦公自動化建設;負責文電、機要、督察、檔案、保密、信訪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財務、接待、辦公設施、設備購置、房產、財產、保衛工作;會同有關科室辦理
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等。
(二)綜合規劃科
研究全市財政發展戰略和財政政策,編制中長期財政規劃;負責財稅改革方案的研究和協調,擬訂財政分配政策,分析預測全市財政經濟運行形勢並提出政策建議;提出價格、工資、住房和國有土地、礦產資源使用制度調整改革和其他有關
經濟體制改革的政策建議;負責水利建設資金、防洪保全資金、
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和
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徵收管理;負責住房和移民資金管理;負責實施預算外資金管理政策和制度的執行;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項目的管理,參與標準審核,監管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及罰沒收入等票據;負責分管部門(單位)的財政財務管理;負責綜合性財政統計和彩票市場監管工作等。
(三)稅政法規科
擬訂地方性財稅法規規範性檔案草案,審核其他地方性法規規範性檔案草案中有關財政稅收的條款;依法提出修改、完善地方性財稅法規的建議;負責一般增值稅退稅審核申報工作;協助產權糾紛調處和行政仲裁;承擔財政行政複議、聽證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組織全市財稅普法工作;組織開展財政執法監督檢查等。
(四)預算科
制訂全市預算
管理制度,擬定編制預算的指導思想和原則,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建議與改革措施;負責匯總、編制年度市級預算草案和市級
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代編全市財政收支預算;管理預算內外總指標,辦理預算調整和年終決算的結算、補助事項;擬訂
財政管理體制,負責市對下級財政的轉移支付工作;管理市級預備費;會同有關科室擬定市直部門各項經費支出標準;建立財政專項資金投放項目庫;承擔向市人大報告預算、決算和預算執行情況的聯絡工作。
(五)國庫科
負責國庫管理和總預算會計工作,承擔
國庫集中收付工作;負責財政資金調度,統一管理
市級財政性資金賬戶及銀行開戶;辦理預算內外資金收支結算撥付;負責全市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和市級收入組織協調工作;匯總編制市級財政總決算;擬訂、執行政府國內債務政策和管理制度,負責政府負責財源建設工作;指導和監督管理政府採購工作。
(六)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
制定本地區政府採購政策、制度和辦法;協同編制政府採購預算;管理、考核、指導採購代理機構;負責政府採購項目審批;審批政府採購方式;監製招標檔案;隨機抽取確定評標專家;監督評標過程;審定中標結果;監督採購契約的執行;負責政府採購資金的撥付;管理本地政府採購網站;受理政府採購投訴事項;依法對預算管理單位進行政府採購監督檢查;依法對
政府採購當事人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培訓政府採購從業人員;負責
政府採購信息統計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行政政法科
組織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負責市級行政基建的歸口管理和立項審批;會同分管部門(單位)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年度預算和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監管分管部門(單位)預算執行;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檢查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批覆分管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等。
(八)教科文科
組織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研究制訂財政支持教科文事業改革與發展的政策,提出最佳化事業支出結構的建議;會同分管部門(單位)研究提出部門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年度預算和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監管分管部門(單位)預算執行;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檢查項目實施中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項目的效益考核;審核批覆分管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等。
(九)經濟建設科(加掛財政打捆貸款專項資金管理辦公室牌子)
牽頭與市計委等有關部門研究制訂財政投資的有關政策,參與項目安排;研究擬定財政經濟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概、預(結)、決算審核及資金使用監督;管理國家糧食、棉花、食糖等專項儲備資金和糧油價差補貼;會同分管部門(單位)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年度預算和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監督分管部門(單位)預算執行情況;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檢查項目實施中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項目的效益考核;審核批覆分管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
負責
國家開發銀行打捆貸款資金撥付、工程進度審查和年度用款計畫申報;參與項目評估立項和招投標工作;對使用開發銀行貸款資金的項目建設單位進行財務管理和工程成本管理;建立項目建設單位財務登記制度和定期報表制度,負責建設單位年度財務決算和竣工財務決算審批;負責市、縣兩級承貸主體的財務管理;負責償債專項資金的歸集、管理和使用,辦理貸款還本付息;負責與開發銀行建立和保持經常性信用聯繫等有關工作。
(十)農業科
研究擬定財政支農、財政扶貧政策;會同分管部門(單位)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年度預算和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監督分管部門(單位)預算執行;負責
農業綜合開發資金使用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批覆分管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管理支農專項資金和市直農業、林業、水利等部門事業經費;管理財政扶貧資金和重要救災防災資金等。
(十一)社會保障科
參與研究
社會保障制度改革並提出政策建議;會同分管部門(單位)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年度預算和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監督分管部門(單位)預算執行;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檢查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批覆分管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等。
(十二)企業科
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參與國家與企業分配政策改革的研究;參與國家與企業分配政策改革的研究;參與國有企業的租賃、拍賣、兼併、破產以及組建企業集團和實行股份制等改革工作;監管歸口管理的市級國有企業財務,管理有關專項資金和虧損補貼;負責地方銀行、保險、證券、信託及其他
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財務監管;負責分管部門(單位)的財政財務管理等。
(十三)對外經濟貿易科(加掛衡陽市外國政府貸款管理辦公室牌子) 擬定國有外經貿、旅遊和境外企業、
外商投資企業和外事財務制度;擬訂和執行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制度;管理有關專項資金;辦理世界銀行等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的對外談判磋商和償還工作;負責國外捐(贈)款的財務監管;負責財政國際多邊和雙邊合作事宜;參與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分管部門(單位)的財政財務管理等。
(十四)會計科
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組織實施會計法律、法規和規章;參與擬訂
地方性會計法規規範性檔案草案;研究提出會計改革的政策建議;負責會計職稱、會計集中核算和會計委派工作;指導管理全市會計人員培訓、考核和繼續教育的有關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工作;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等。
(十五)資產管理與績效評價科(加掛衡陽市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辦公室牌子)
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財政評價、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擬訂有關具體規定和措施;負責組織和開展財政績效評價工作;監督管理市直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及其
經營性國有資產;參與行政事業單位基建項目的審核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清產核資;負責建立並管理地方金融企業的風險資金;擬訂財政資金支出績效評價的有關政策、制度和辦法,制定財政支出績效
評價指標體系及評價標準,負責資產評價的行政管理;建立公共資源統計報告制度,統一提供和發布公共資源有關信息;組織公共資源管理研究和發展預測分析,建立公共資源資料庫,促進建立相關預警機制;組織企業、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報表決算匯總和分析;指導縣市區財政部門開展相關工作;負責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工作等。
(十六)財政監督檢查局
擬定財政監督檢查的政策制度,監督財稅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執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對預算的編制與執行、預算收入的徵收與解繳、預算支出的撥付與使用、預算外資金的收支與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
會計信息質量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
國有資產流失、違反財經紀律和會計信息質量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國有資產流失、違反財經紀律和打擊報復案件;負責組織實施局機關內部財政財務監督檢查等。監督檢查局局長實行高配。
(十七)人事教育科
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和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管理;指導全市財政系統幹部隊伍和“雙文明”建設;制訂並組織實施財政系統的教育規劃,指導財政系統幹部職工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等。
(十八)老幹部工作科
負責機關及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機關黨委、工會組織按有關規定和章程設定。
下屬單位
負責組織貫徹實施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辦法;負責擬定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的具體辦法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級非稅財政收入的組織和日常監督工作;負責匯總公布非稅收入項目、審核、匯總、編報非稅收入計畫;管理和監督非稅收入的收支活動。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辦法,協助財政監督部門查處違反非稅收入徵收管理規定的行為。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財政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衡陽市國庫集中支付局(副處級)
貫徹執行國家財經紀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市本級國庫集中支付工作;具體承辦
財政直接支付業務;匯總並向市財政局國庫科提供財政資金支付和清算日、旬、月報信息;負責與財政局相關科室(部門)的對帳工作;負責對財政集中支付資金的會計核算;承辦市財政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衡陽市鄉鎮財政管理局(副處級)
負責鄉鎮財政管理政策的擬定;負責指導鄉鎮財政管理體制建設、管理方式改革和日常工作;負責契稅、耕地占用稅及菸葉特產稅的徵收管理;負責擬定鄉鎮財稅管理信息化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組織和實施
農村稅費改革、農村綜合配套改革。
(四)衡陽市財源辦(正科級)
負責財政有償資金的清理、回收、管理;負責對原衡陽市
信託投資公司債權、債務的清算與回收管理。
(五)衡陽市工資發放管理中心(正科級)
負責制定、完善本市財政統發工資管理制度,健全考核、監督約束機制。負責納入工資統發範圍的單位和個人的工資發放。建立個人檔案,實行動態管理。負責督促工資資金的及時撥付和到位,統計、核算、填報工資發放有關數據;負責與銀行、編制、人事部門及財政內部各業務科室等方面的聯繫和配合。負責對縣(市)區
財政工資統發工作進行指導。負責完成市政府和市財政局交辦的相關工作。
(六)衡陽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正科級)
負責財政性
基本建設投資的建設項目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審查工程前期工作費的使用情況;參與工程項目的可行性評估、論證;參與設計概算審查、標的審查和招投標工作;參與工程契約的制訂與審查;負責工程預結(決)算的審查;負責對建設項目的竣工決算,簽署審查意見;根據工程進度和資金使用情況,核簽用款計畫;負責審查有關財務收支決算及執行情況。
(七)衡陽市會計函授管理站(正科級)
負責全市財政系統幹部職工學歷教育。負責全市會計人員培訓的巨觀指導和管理。按照湖南省中華會計函授學校的辦學要求,對各縣(市)區會計函授管理站的教學管理工作進行指導、聯絡和協調。組織函授教材、資料和音像磁帶的發行;負責各(縣)市區會計函授管理站的考試管理工作。承辦市財政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衡陽市註冊會計師管理中心(正科級)
承辦註冊會計師註冊和年檢、
會計師事務所設立及主任會計師初審報批有關事宜,掌握其執行情況。上報審核和管理市註冊會計師管理協會的會員。貫徹實施註冊會計師執業質量和職業道德監督檢查。組織本市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工作,組織和推動本市註冊會計師的繼續教育和培訓工作。對反映本市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問題的民眾來信來訪進行調查,審議會員違法違紀的問題並報市財政局和省
註冊會計師協會處理。協調行業內外關係,創造良好的職業環境,依法維護會員合法權益。組織本市註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業務交流;開展與省內外、境內外會計師職業組織之間的交往活動;開展會計、審計及相關業務諮詢活動。辦理市財政局和省註冊會計師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衡陽市產權交易管理中心(正科級)
受市財政局委託,負責起草地方性產權交易政策,制定具體的交易規則,對各種產權交易機構和從業人員實行監管。承擔機構改革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後,需要移交中介組織的部分監管及事務性工作(
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處置,國有、集體企業資產處置,罰沒物資的收繳、管理、變現,產權交易契約鑑證)。負責對縣(市)區各類產權交易機構的業務指導。承擔市財政局交辦的其他與產權交易管理有關的工作。
(十)衡陽市稅費改革辦公室(正科級)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於農村稅費改革的方針政策,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改革方案、轉移支付辦法和相關配套政策;審核各縣(市)區稅費改革實施方案;會同市財政局有關科室擬定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辦法,參與
轉移支付資金的分配,監督轉移支付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情況;開展稅收制度和收費改革的調研,參與完善有關稅制研究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清理整頓等工作,為實施稅制改革和“費改稅”提供決策依據;組織協調稅費改革相關部門的工作關係;負責稅費改革宣傳發動、政策指導、信訪接待和督查落實工作;指導全市稅費改革工作,總結和推廣各縣(市)區工作經驗,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完成市財政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衡陽市財政信息網路中心(正科級)
負責貫徹落實財政部、省財政廳和市政府信息化工作部門有關信息網路工作的指示精神。指導和規範全市各級財政部門信息網路建設。負責市本級國家金財工程的網路建設、維護、使用、信息採集、數據處理等有關管理及軟體開發工作。負責縣(市)區金財工程的網路開發、套用、管理、維護、經驗交流及評估。負責市財政局與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聯網、信息交換、數據採集等有關工作。負責我市財政資源信息庫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提供網路技術服務;負責市財政局辦公及業務系統網路的管理、維護、安全和保密工作;負責制定和實施相關計算機使用及操作規程。負責全市財政系統人員計算機業務培訓工作。承辦市財政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二)衡陽市債務管理辦公室(正科級)
擬定和執行政府債務政策和管理制度;研究提出政府舉債年度計畫;負責政府債務項目的審查、上報及評審工作;負責政府債務資金的管理;負責政府債務的回收、監督與考核工作;負責政府債務報表的匯總編制工作,完成市財政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歸口管理單位
1、貫徹執行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的方針政策,編制農業綜合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全市農業綜合開發政策及項目、資金、財務管理等規章制度。
2、統一管理、安排農業綜合開發資金;辦理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年度撥款、借款事項;統一管理和組織回收、上繳到期的農業綜合開發有償資金;配合財政監督部門開展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審計工作。
3、組織項目考察評估,審核上報和批覆各縣(市)區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年度實施計畫,檢查項目實施計畫執行情況,指導解決項目實施中的問題,組織竣工項目驗收。
4、匯總全市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和資金統計報表,分析項目計畫執行和資金使用情況,監測評價資金的使用效益。
5、組織在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區示範推廣先進
農業科技成果和實用技術,提高農業綜合開發科技含量。
6、組織開展農業綜合開發宣傳調研,負責全市農業綜合開發信息系統的建設與管理。
7、負責對各縣(市)區農業綜合開發工作的業務指導、人員培訓和統計工作。
8、完成市政府和市財政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衡陽市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劉詩真
衡陽市財政局黨組成員、非稅收入徵收管理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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