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縣醫療保障局是衡山縣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衡山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衡山縣醫療保障局
- 所屬部門:衡山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衡山縣
機構改革,主要職責,
機構改革
2019年,根據衡山縣機構改革方案,組建縣醫療保障局。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職責,縣發展和改革局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縣民政局的醫療救助職責整合,組建縣醫療保障局,作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以下統稱醫療保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擬定全縣醫療保障相關政策、規劃、標準、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擬定並實施全縣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監督管理相關醫療保障基金。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擬定全縣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擬訂並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執行上級醫療保障部門擬定的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做好目錄準入和支付標準,配合上級醫療保障部門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五)組織擬定由縣級管理的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承擔政府定價藥品、醫用耗材和醫療機構醫療服務、醫療服務設施的價格談判、確定及管理工作,並參與藥品和醫用耗材的集中採購和醫療機構價格類別等級評定工作;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擬定全縣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辦法並監督實施,指導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七)擬定全縣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健全縣級定點醫藥服務考核評價機制和動態的準入退出機制,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縣本級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負責縣本級開展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業務工作;組織擬定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參與和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國內外合作交流。
(九)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鞏固完善城鄉居民醫療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加強與縣衛生健康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的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十一)負責本行業、領域的應急管理工作,對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