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監督局關於印發《2009年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工作要點》的通知

衛生部監督局關於印發《2009年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工作要點》的通知,時間為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衛生部監督局關於印發《2009年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工作要點》的通知
  • 所屬部門:衛生部監督局
  • 所屬類型:工作通知
  • 通知時間:2009年1月20日
衛監督綜便函[2009]33號衛生部監督局關於印發《2009年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工作要點》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監督(法監)處(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監督處,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衛生部衛生監督中心: 現將《2009年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供參考。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日
2009年食品安全綜合協調
和衛生監督工作要點
2009年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和衛生監督工作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為本,以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為契機,繼續深化衛生監督體制改革,加強衛生監督體系建設,加強衛生監督隊伍管理,規範衛生行政執法行為,著力提高衛生監督執法的能力和水平,推進衛生依法行政;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體系,完善綜合協調工作機制,切實履行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處職責;圍繞社會和民眾關心的問題,強化以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為重點的公共衛生監管職責,以及醫療服務和采供血監督等醫療執法監督工作,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維護人民民眾的健康權益。
一、加強衛生監督體系建設,嚴格衛生監督隊伍管理
(一)加強建設,不斷完善衛生監督體系。
貫徹落實《關於衛生監督體系建設的若干規定》和《關於衛生監督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改善衛生監督工作條件,加快衛生監督機構房屋等基礎設施建設。推進衛生監督內設機構規範化建設。加強農村和城市社區基層衛生監督網路建設。推進衛生監督信息系統建設尤其是加快國家級信息平台建設。配合做好地方機構改革工作。
(二)強化培訓,提高衛生監督隊伍素質。
貫徹落實《2005—2010年全國衛生監督員教育培訓規劃》,加強國家級衛生監督員師資交流和衛生監督稽查工作培訓,加強各級衛生監督員培訓。舉辦全國衛生廳局長行政執法培訓班和地市級衛生監督管理幹部培訓班,提高領導幹部法律素養和依法行政的能力。逐步建立衛生監督員培訓基礎課件庫,提高衛生監督隊伍的整體素質。
(三)嚴格管理,規範衛生監督執法行為。
規範衛生監督隊伍管理,提高衛生監督隊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強衛生監督與刑事司法銜接問題的研究,規範衛生監督執法中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開展衛生監督專項稽查,指導衛生監督考核評議,落實執法責任制。組織開展衛生監督格線化管理模式和助理衛生監督員管理模式的專題研究。
二、完善機制,切實履行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
(一)加強食品安全政策信息工作。
1.履行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建立健全上下對口和相關部門協調的綜合協調工作機制。在地方機構改革中,做好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移交和銜接,充實食品安全綜合監督力量,提高綜合監督能力。
2.做好《食品安全法》的貫徹實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現行食品安全相關法規、規章進行清理和完善;認真貫徹落實《食品安全十一五規劃》和《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方案》等。
3.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整合分散在各部門、各環節的食品安全信息,協調建立部門間信息溝通平台,實現信息的互聯互通、資源共享,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許可權,及時公布食品安全信息。
(二)完善食品安全標準管理工作。
1.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標準清理工作,收集和分析我國食品安全標準基本情況,確定食品安全標準清理原則和優先領域;落實《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要求,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乳品質量安全標準制修訂。
2.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條件和檢驗規範制訂工作。
3.開展食品安全標準宣貫工作,加強培訓,指導有關部門和企業做好食品安全標準實施工作。
(三)加強食品安全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工作。
1.籌建成立衛生部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委員會和風險評估中心,建立由部級監測評估機構組織指導、省級衛生監測評估機構為基礎,延伸到市、縣的覆蓋全國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網路;加強省級食品安全重點實驗室建設和能力培訓,提高檢測評估能力,擴大監測評估範圍,提高監測評估效率。
2.建立食品安全監測信息交流網路平台,開展食源性疾病症狀監測;完善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監測信息通報機制,做好食品安全監測數據收集、分析工作;完善食品安全預警機制,加強有關部門食品安全監測信息溝通,積極開展對公眾的食品安全宣傳教育。
(四)加強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處工作。
1.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處制度和信息通報制度,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處協調機制。
2.組織協調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全國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
3.強化地方政府對食品安全的監管責任,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落實食品安全監督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開展對各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稽查。
4.對各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防範和應急準備等工作進行督查;加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處相關工作人員的培訓,提高案件查處能力。
三、突出重點,做好公共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一)加強職業衛生監管工作。
1.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職業病防治規劃,明確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目標、任務和主要措施,建立和完善工作機制。
2.完善職業病診斷與鑑定、職業健康監護管理制度,加強職業病診斷與鑑定機構、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等職業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和管理,規範服務行為;加強重點職業病監測哨點建設,推進基本職業衛生服務試點工作,提高職業衛生服務覆蓋率。
3.以存在粉塵、鉛、鎘、有機溶劑等職業危害的中小企業為重點,加大對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嚴重危害勞動者健康的違法行為,並及時向社會公布,切實維護勞動者特別是農民工的健康權益。
4.進一步完善審批程式和制度,明確職責分工,健全職業衛生專家庫建設,規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審定和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審查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開展對各級各類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和建設項目的職業衛生監督檢查。
5.做好職業病防治相關法律法規和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的責任意識,提高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依法執業意識,提高勞動者的自我保護意識。
(二)強化放射衛生監管工作。
1.組織開展《放射診療管理辦法》和《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管理辦法》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醫療機構放射防護監督管理工作,完善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及健康監護管理。
2.健全放射衛生專家庫並加強管理,切實做好核設施、輻照加工裝置、醫用輻射裝置等建設項目衛生審查和監督檢查工作。
3.研究制定核設施周圍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方案,深入、廣泛開展公眾輻射防護宣傳教育工作。
(三)加強環境衛生監管工作。
1.以住宿業為重點推行公共場所衛生量化分級監督管理制度,促進公共場所經營單位加強自身管理,不斷提高公共場所衛生水平。
2.加強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工作,做好城市飲用水衛生監測網路試點工作,推進全國飲用水衛生監測網路和數據信息平台建設。
3.進一步完善消毒產品和涉水產品衛生許可工作制度,規範許可行為。
4.組織開展公共場所、飲用水及消毒產品和涉水產品衛生監督抽檢,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四)加強傳染病防治與學校衛生監督工作。
1.開展對醫療衛生機構的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工作,及時查處違法行為;配合做好《傳染病防治法》宣傳貫徹,開展相關執法業務培訓。
2.開展學校衛生監督檢查工作,尤其是加強對農村鄉鎮中國小校的監督檢查,加強與教育部門的配合。
四、加強醫療執法監督,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行為
(一)做好民眾投訴舉報的受理、轉辦、督辦和承辦工作。把民眾投訴舉報作為發現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問題的重要線索。
(二)加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行醫刑事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查院關於辦理非法采供血等刑事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宣貫,做好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
(三)嚴厲打擊無證行醫,建立有效治理措施。認真分析無證行醫存在的原因,建立多部門溝通協調工作機制,強化依法監管責任,加大醫療執法監督工作力度。
(四)加大衛生監督員醫療執法監督工作的培訓力度,提高各地醫療執法監督能力和辦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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