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兆明(煙臺大學國有資產管理處原副處級幹部)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2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衛兆明,曾任煙臺大學國有資產管理處副處級幹部。

2022年10月,衛兆明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衛兆明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曾任煙臺大學國有資產管理處副處級幹部。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2年6月,據煙臺市紀委監委訊息:煙臺大學國有資產管理處副處級幹部衛兆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山東省紀委監委指定管轄,接受煙臺市蓬萊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10月10日,山東省紀委監委網站訊息,經山東省紀委監委指定管轄,煙臺市蓬萊區紀委監委對煙臺大學國有資產管理處副處級幹部衛兆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衛兆明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組織公款旅遊;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設立和使用賬外資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套取單位公款,並非法占為己有。
衛兆明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煙臺大學黨委研究,決定給予衛兆明開除黨籍處分;由煙臺大學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