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臨時機構是“行政常設機構”的對稱。又稱“行政非常設機構”。各級人民政府為解決某一臨時性或專門性問題而設立的行政機關。通常由兩部分組成,一是為完成某一突擊性任務而建立的臨時性機構,二是為解決整個地區或局部範圍的統一領導問題所建立的協調機構。按其時間劃分,臨時機構可分為三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行政臨時機構
- 出處:《法學大辭典》
- 性質:行政機關
行政臨時機構是“行政常設機構”的對稱。又稱“行政非常設機構”。各級人民政府為解決某一臨時性或專門性問題而設立的行政機關。通常由兩部分組成,一是為完成某一突擊性任務而建立的臨時性機構,二是為解決整個地區或局部範圍的統一領導問題所建立的協調機構。按其時間劃分,臨時機構可分為三種。
行政臨時機構是“行政常設機構”的對稱。又稱“行政非常設機構”。各級人民政府為解決某一臨時性或專門性問題而設立的行政機關。通常由兩部分組成,一是為完成某一突擊性任務而建立的臨時性機構,二是為解決整個地區或局部範圍的統一領導...
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是中華民國於1912年1月1日成立後不久由孫中山在南京成立的一個臨時管治機構,也是中華民國建國以來第一個中央政府機構,又稱南京臨時政府,簡稱臨政。孫中山宣誓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並改用民國紀年,中華民國正式建國...
行政常設機關是“行政臨時機構”的對稱。基於行政管理的經常性和連續性,根據組織法的規定,長期設定行使行政權的行政機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和辦事機構等。其中,各級人民政府依組織法的規定設定,...
為規範行政事業單位臨時機構國有資產管理,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國有資產,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益,依據《溮河區國有資產管理細則(試行)》的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但主要職權都已轉移至其他機構,其長官也都只作為寄祿官銜,另派升朝官分別主判,以處理殘留細務。元豐改制,以三省取代中書門下為最高行政機構,與樞密院對掌文武大權。除正、副宰相外,左、右正言掌原諫院所領諫諍彈劾職務,起居...
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單設辦事機構。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監察部。此外,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保留名義,具體工作由監察部承擔。二、撤銷的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和臨時機構 撤銷國務院清理整頓經濟鑑證類社會...
第十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嚴格控制設立跨行政機構的議事協調機構或者臨時機構。確需設立跨行政機構的議事協調機構或者臨時機構的,應當在現有行政機構中明確承擔辦事職能的工作部門。議事協調機構或者臨時機構確需設立專門辦事機構的,應當按照...
政企分開的關鍵在於企業不能享有對經濟事務的社會公共管理權,經濟行政機關不能享有商事權利。(二)精簡、統一、效能 這是政府對經濟進行適度干預的需要。應該說,1998年和2003年的國務院機構改革體現了這一精神:一是加強了巨觀經濟調控部門...
它執行代議機關制定的法律和決定,管理國家內政、外交、軍事等方面的行政事務。關於行政機關與行政機構的區分,按照通說與司法考試的觀點,行政機構是行政機關的內部組成部分,一般表現為內設機構,派出機構,辦公機構和辦事機構,一般不具有...
派出機構的行政職能具有單一性且與設定它的行政機關相同,因而被認為具有部門許可權或專門許可權機關的性質。各級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雖原則上“對口”設定,但各級也不盡相同,故而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設立的派出機構的範圍也不一樣。派出...
該臨時機構所為行政行為的法律效果,應歸屬於組織其成立或者其直接上級行政機關。委託關係 在代替國家行使公權力這種意義上,委託行政機關與受委託人之間是行政組織法上的關係。但這並不意味著兩者的關係是作為行政機關相互之間的行政組織內...
二是內設機構不符合精簡、效能的原則,有的多達10個以上,且設定不科學合理、不規範,不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影響了街道職能的發揮。三是行政編制偏少(有的僅10名左右),造成人員超編嚴重,超編率達20%以上;有的為解決工作急需,不得...
六部,是中央行政機構中六部的總稱。從隋開始,中央行政機構中,設有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各部。其職務在秦漢時本為九卿所分掌,魏晉以後,尚書分曹治事,曹漸變為部,隋唐始確定以六部為尚書省的組成部分。以吏、戶、...
起草單位可以委託有關專業機構或者社會組織,用科學的方法,對擬設定的臨時性行政許可進行成本效益分析,評估其對經濟、社會和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可能產生的影響。受委託的機構或者組織應當按要求向起草單位提交評估報告。第十五條(聽取意見...
(一)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二)自治州、西寧市、縣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派出機關及所屬行政機構;(四)政府組成部門或者工作部門管理的行政機構、議事協調機構和臨時機構。第八條 行政機構設定應以...
非常設機構,是指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設立的常設機構外,為完成某項綜合性、臨時性任務而設立的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跨地區、跨部門的組織協調機構。為組織協調某一方面工作而設定的非常設...
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承擔跨國務院行政機構的重要業務工作的組織協調任務。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議定的事項,經國務院同意,由有關的行政機構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辦理。在特殊或者緊急的情況下,經國務院同意,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可以規定臨時性的行政...
行政組織 中國傳統行政法觀念認為,對社會公共事務進行管理的職能僅屬於國家所有,即“公共行政”局限於“國家行政”,國家行政機關(或行政機構)是惟一的行政組織。 從行政法的傳統意義上說,行政組織主要是指由國家設定、依法從事國家和...
第七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不得干預下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設定和編制管理工作,不得要求下級人民政府設立與其業務對口的行政機構。第二章 機構設定管理 第八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應當以職責的科學配置為基礎,綜合設定,...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1925年7月1日—1948年5月20日),是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的中央政府機構與最高行政機關。由海陸軍大元帥大本營改組,1925年至1928年與北洋政府相互對峙。北伐戰爭成功之後為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 至1948年改組成南京總統...
此外,為完成某項臨時性任務,在黨和國家機關成立的臨時機構、舉辦的短期培訓班等,經批准,可以成立臨時黨委、臨時黨總支、臨時黨支部、臨時黨組織的書記、副書記和其他成員由上級黨組織指定。組織特點 機關黨的基層組織的特點,可以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