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三聯制

抗戰期間,為了提高行政機關的工作效能,國民政府採取了一些改進措施。

其中之一即為“推行行政三聯制”,為提高行政效率,國防最高委員會根據蔣介石的指示,從1940年開始推行行政三聯制,即按照行政運行的順序,把一切工作過程分為計畫、執行、考核三個階段。
每項工作在實施之前,必須有實施計畫及經費預算;執行中,必須按計畫逐步實施;實施結果必須經過嚴格考核。而國防最高委員會是將三者統一和聯繫起來的最高指揮機關。這就是行政三聯制的基本框架。按照這一框架,國防最高委員會增設中央設計局和黨政工作考核委員會。於是形成了這樣的系統:中央設計局管設計,黨政軍原有機關管執行,黨政工作考核委員會管考核。中央設計局制定的各項方案由國防最高委員會批准,交黨政軍有關部門執行;黨政工作考核委員會的考核結果,同樣呈國防最高委員會核辦。國防最高委員會利用中央設計局和黨政工作考核委員會,一方面嚴格控制各級政府的施政計畫及預算,另一方面嚴密監督其計畫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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