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可說明性,美國加芬克爾用語。日常生活實踐行動的四要素之一。指行動的某些部分可以被參與者或旁觀者向他人描述、報導,可以被看到、被談論,並因此可以被其他社會成員理解。認為在日常生活的實踐中,行動和說明是不可分的。行動、說明和場景構成實踐複雜的整體。行動處於局部場景中,說明是使行動成為可理解的條件,同時本身也屬於構成,行動者,場景組織並維持行動的條件,這是一種辯證的關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行動可說明性
- 定義:行動的某些部分可以被參與者或旁觀者向他人描述、報導,可以被看到、被談論,並因此可以被其他社會成員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