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靈芝,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特產,中國國家地理標誌產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融水靈芝
- 產地名稱: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
- 品質特點:外在感官品質:菌蓋木栓質,質地較硬,半圓形或近圓形,菌蓋表面紫黑褐色有光澤,有同心環溝和縱棱紋
- 登記年份:2020年
產品介紹,自然生態環境,地域範圍,品質特性特徵,特定生產方式,包裝標識規定,
產品介紹
融水靈芝菌蓋木栓質,質地較硬,半圓形或近圓形,菌蓋表面紫黑褐色有光澤,有同心環溝和縱棱紋;菌蓋邊緣稍薄,向下微卷;菌蓋背面棕褐色;菌柄側生或邊生,不規則扁形或圓柱形,紫黑色,質地硬;菌蓋縱切面淡褐色,皮殼與子實體有明顯的分界線;菌柄橫切面淡褐色,中心部位棉絮狀;子實體有菌香氣,味甘。
自然生態環境
融水靈芝地域保護範圍地處雲貴高原苗嶺山地東延余脈,海拔300m~1200m的山地區域;森林覆蓋率超過80%,以常綠落葉混交林為主;土壤類型主要是紅壤和紅黃壤,質黏保水性好,PH值在4.5~6之間;林木資源豐富,陰生條件良好,同時土壤保水性好、偏酸性,利於靈芝菌絲成活和子實體生長。該範圍區域屬中亞熱帶季風氣候區,氣候涼爽,年平均氣溫約16.4℃;日照充足,年平均日照1379.7h,無霜期達320d以上;是廣西四大降雨區之一,多年平均降雨量1824.8mm~3424mm;氣溫適宜且平穩、光照充足而不烈、降雨充沛濕度大,環境和自然資源條件都非常適合發展靈芝的仿野生種植。
地域範圍
融水靈芝保護地域範圍包括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縣所轄融水鎮、和睦鎮、 三防鎮、懷寶鎮、大浪鎮、洞頭鎮、永樂鎮、大年鄉、良寨鄉、拱洞鄉、 紅水鄉、白雲鄉、同練瑤族鄉、汪洞鄉、桿洞鄉、滾貝侗族鄉、香粉鄉、四榮鄉、 安太鄉、安陲鄉總計20個鄉鎮206個行政村(社區)。地理坐標為東經108°32′-109°27′、北緯24°27′-25°42′之間。融水靈芝農產品地理標誌保護面積為40000hm,保護產量為90000t。
品質特性特徵
4.1外在感官特徵 融水靈芝菌蓋木栓質,質地較硬,半圓形或近圓形,菌蓋表面紫黑褐色有光澤,有同心環溝和縱棱紋;菌蓋邊緣稍薄,向下微卷;菌蓋背面棕褐色;菌柄側生或邊生,不規則扁形或圓柱形,紫黑色,質地硬;菌蓋縱切面淡褐色,皮殼與子實體有明顯的分界線;菌柄橫切面淡褐色,中心部位棉絮狀;子實體有菌香氣,味甘。 4.2內在品質指標 融水靈芝主要內在品質指標控制範圍如下:三萜及甾醇≥0.6%,多糖≥1.0%。 4.3安全要求 融水靈芝產品安全衛生指標必須符合GB276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等國家標準的要求。
特定生產方式
3.1生產場地布局 融水靈芝生產以段木靈芝生產方式為主,場地應合理布局。生產場地名稱按功能分布分別為: 3.1.1菌種菌棒生產區 應建立在遠離人群聚集與動物圈養的場地,區域內的菌棒生產區要與員工生活區、原材料堆積倉貯區、菌棒培養室、菌棒成品倉庫要嚴格分開。原料倉貯區設定在場地的下風口,菌棒生產區中的段木加工區、菌種生產拌料區、裝袋區、蒸汽滅菌區、冷卻區、接種區、培養區各自獨立又相互銜接。 3.1.2菌棒種植區 以野外種植栽培為主,可選擇交通便利的區域,進行野外林下栽培或耕地仿野生遮陽栽培。要求種植區坡度小於45℃,遮蔭度在70%以上的闊葉林、杉木林或毛竹林下,種植區外圍有防護圍欄。 3.1.3產品加工區 宜選擇交通便利、地勢平緩,離種植區不遠,且與生產區相對連片的地方。 3.2生產工藝流程 融水靈芝生產工藝流程為:菌種培育→段木製備→制袋→滅菌→接種→培養菌絲→埋棒定植→出菌管理→採收加工。 3.3生產關鍵時間節點 根據融水縣山區海拔、氣候的不同,菌種培育宜安排在8月至翌年2月份,段木製備及接種宜安排在11月份至翌年4月份,埋棒定植最佳時間宜安排在清明節前後15d,靈芝採收時間在6月份至8月份。 3.4制種管理過程 3.4.1菌種選擇 融水靈芝為融水苗族自治縣地方群體品種,屬於紫芝。菌種來自融水縣當地山林中野生生長的靈芝,經過人工馴化,選擇優良株系試種。從試種成功的、具有優質高產的靈芝株系中優中選優,進行株系保藏和菌種擴繁。或與廣西食用菌科研院校合作,由他們科學採集本地栽培的不同株系,進行提純復壯,選擇優質的菌種引回原種擴繁。 3.4.2栽培種培育 選擇優質的靈芝母種、原種,進行栽培種培育。栽培種營養配方為:配方一:雜木屑78%、麩皮20%、石膏粉1%、白糖1%,含水 量約60%,配方二:雜木屑77%、麩皮20%、過磷酸鈣(標準含量) 1%、石膏粉1%、白糖1%,含水量約60%;栽培種每包裝包重量為0.25kg~0.4kg;栽培包滅菌後進行接種培養,待栽培包長滿白色菌絲後備用,但菌齡不能超過60d。 3.4.3段木製備 合法採伐闊葉樹木,選擇楓木、椎木、青岡木、水楊木、栗木等,原木直徑至少15cm~16cm。截斷成為長25cm~30cm的段木,每棒重量3kg~4kg。段木斷面要求修正平整、圓滑,段木四周疤瘤要削除,防止裝袋時刺破塑膠袋。 3.4.4制袋 根據段木直徑的大小,一般為厚度0.03mm~0.05mm、寬15cm~20cm、長40cm~50cm不同規格的聚乙烯或聚丙烯食用菌專用塑膠袋進行裝袋,綁緊兩端袋口,儘快放入滅菌器內進行蒸汽高溫滅菌。 3.4.5滅菌 可採用常壓滅菌和高壓滅菌兩種方式進行,融水縣以常壓滅菌滅菌為主。常壓滅菌時,蒸汽滅菌鍋內溫度上升到100℃保持20h~24h;高壓滅菌時,蒸汽滅菌鍋內溫度上升到126℃保持4h~5h,滅菌完畢後待菌棒溫度將至60℃後移入消毒後的冷卻室,整齊碼垛,一般碼垛排列高度為1.2m~1.5m,待接種。 3.4.6接種 接種室在使用前用先使用氣霧消毒劑進行第一次消毒,滅菌料棒送入接種室後再進行第二次消毒,消毒劑的用量一般為:1㎡/10g,消毒12小時後才能進行人工接種。接種前,接種人員的手、菌種瓶外壁和接種工具必須消毒。 接種時,按照解袋、放菌種、扎口和堆放等工序進行流水作業,嚴格按照無菌操作要求進行,做好快開袋、快放種、快封綁袋口、快堆放的接種步驟。菌棒滅菌冷卻至30℃以下,將栽培種接入袋中椴木的兩頭,裝好後兩頭紮緊,一般每包菌種(0.25kg~0.4kg)可以接種4棒~8棒。 3.4.7菌絲培養 培養室在使用前必須用氣霧消毒劑消毒,消毒劑的用量一般為:1㎡/10g。接種後的料棒採取牆式堆碼,中間留走道80cm~1m,整 齊碼垛,一般碼垛排列高度為1.2m~1.5m。 培養室保持黑暗和空氣清新,室內保持25℃~28℃的最佳溫度、60%~70%最佳相對濕度。發菌期間,每天檢查溫度和濕度,每3d~5d檢查一次菌棒,觀察菌絲的生長情況,發現雜菌感染的菌棒要及時移除培養室,經過45d~50d的菌絲培養,菌棒表層布滿菌絲潔白粗壯,可將菌棒移出培養室外進行練棒10d~15d,菌棒由白色轉為淡黃色並出現豆狀白色原基時,待埋棒。 3.5種植管理過程 3.5.1林地選擇 種植區適宜選擇交通便利的坡度在30~60℃,海拔300m~1200m的山地區域,通風向陽、陰涼潮濕、土質疏鬆、沙石粒少、耕層厚度15 cm以上、林蔭度在70%以上的楓木林、杉木林或毛竹林下,種植區外圍宜用竹木設定簡易防護圍欄,防止放養牲畜或野生動物誤入種植區造成破壞。 3.5.2埋棒定植 融水縣本地靈芝菌棒最佳埋棒時間段在清明節前後15d,氣溫穩定在15℃以上。選擇晴天,在種植區按橫向或縱向開挖深度為15cm~20cm基坑,將培養成熟的菌棒移植至基坑內,按廂面水平擺放整齊,菌棒間擺放棒頭與棒頭之間距離為10cm~20cm,然後覆土,菌棒間要填充土壤,覆土的厚度為1cm~2cm,並在菌棒上方覆蓋一層落葉、雜草或樹枝葉混合物。 3.5.3出菌管理 出菌芝管理包括疏蕾和育芝。疏蕾,菌棒覆土後20d左右,土層表面出現白色瘤狀原基,此時要持續保持土層環境濕潤,瘤狀原基逐漸發育成芝蕾,芝蕾向上伸長形成芝柄,芝蓋分化前宜進行疏蕾,及時疏去弱柄畸型芝,一個棒頭只留一個芝柄。育芝,在芝蓋生長期間,去割掉或除高過菌蓋的雜草、幼嫩雜樹、覆蓋物。待芝蕾形成至芝蓋邊緣黃、白色環圈完全消失,菌蓋邊緣向下微卷,芝蓋底部完全變為棕褐色,可視為融水靈芝生長成熟。 3.5.4病蟲害防治 菌棒生產區,在菌棒生產過程中,要求滅菌要徹底,保證滅菌溫度和滅菌時間;棒袋搬運過程中防止破袋;接種時嚴格按照無菌操作要求,接種動作要迅速;發菌期間加強通風,保持黑暗環境,定期檢 查生長情況,雜菌污染的菌木及時清理或者分開培養。 野外種植區,以農業綜合防治、物理防治為主,儘量少用農藥防治病蟲害。在出芝之前,環境消毒殺蟲使用農藥防治時,應嚴格按照GB/T 8321農藥合理使用準則的規定選用農藥和合理使用方法。靈芝生長期間,禁止噴施化學農藥。出芝期間如靈芝個體感染細菌和雜菌要及時摘除,以防擴散蔓延;融水靈芝主要蟲害有白蟻、螟蟲和蛞蝓,防治白蟻時可在種植區四周的非種植區用蟻藥採用誘導誘殺白蟻,防治螟蟲可採用頻振式防治殺蟲燈誘殺成蟲,蛾類害蟲使用性誘劑誘殺,蛞蝓使用5%食鹽水噴殺或人工捕捉。 3.6採收與粗加工 成熟靈芝採收標準:芝蓋邊緣黃、白色環圈完全消失,菌蓋邊緣向下微卷,芝蓋底部完全變為棕褐色,確認芝蓋不再增厚、增大,可視為融水靈芝生長成熟。 成熟靈芝採收時間應在靈芝孢子粉散發前採摘,可選擇晴天進行。採收時,將融水靈芝從芝柄的基部掰脫,清除芝柄基部多餘的土。靈芝採收後,在陽光下排列暴曬3d可曬乾,或直接進入烘乾房烘乾,烘乾溫度為50℃~70℃,時間4h~5h。產品烘乾要求至含水量將至15%以下,用塑膠袋密封包裝及貯存。 3.7生產記錄要求 生產過程中要求建立生產檔案,對生產關鍵環節操作、病蟲害發生情況、技術措施、採摘、銷售流向等生產全過程應進行詳細的記錄,並妥善保存2y以上。
包裝標識規定
5.1標誌使用人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登記證書持有人申請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生產經營的農產品產自登記確定的地域範圍。 已取得登記農產品相關的生產經營資質。 能夠嚴格按照規定的質量技術規範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具有地理標誌農產品市場開發經營能力。 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登記證書持有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定,在協定中載明使用的數量、範圍及相關的責任義務。 5.2標誌使用人權利 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享有以下權利: 可以在產品及其包裝上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 5.3標誌使用人義務 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自覺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檢查。 保證地理標誌農產品的品質和信譽。 正確規範地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5.4其他要求 從事地理標誌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質量控制追溯體系。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證書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對地理標誌農產品的質量和信譽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