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

融水苗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

融水苗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是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負責全縣應急管理工作,貫徹落實相關法律法規,擬訂全縣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措施,指導全縣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融水苗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融水縣融水鎮民族大道203號振城大廈8樓
  • 所屬部門:融水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節假日期間除外)
內設機構,工作職責,領導職責分工,辦公地址,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負責編制全縣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組織相關迎檢、督查、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  
政策法規股
政策法規和綜合協調股,組織執法計畫編制,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有關重大政策研究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執法綜合性工作,承擔非煤礦山(舍地質勘探).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治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綜合執法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 況,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 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承擔縣安委會辦 公室日常工作。
災害救援和信息化股
災害救援和信息化股(應急指揮中心)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組織編制全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協調,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建立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銜接公安消防、相關單位和相關鄉鎮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性安全生產、自然災害防範的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負責建立地震監測工作體系,按照全區地震監測台網(站)建設規劃,負責全 縣的地震監測台網(站)及其信息系統建設,管理本級地震監測 台網(站),組織做好群測群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組織協調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 御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應救援隊伍建設。組織指導城鎮、農村、森林消防工作規劃編 制並推進落實,指導協調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教工作, 組織森林火災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承擔全縣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 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 災民眾生活救助。
消防監督管理股
負責全縣綜合性消防工作並指導消防隊伍建設。貫徹執行村寨防火的方針、政策,監督檢查指導各鄉鎮村寨防火工作的實施,組織城鎮、村寨防火宣傳教育,制定村寨防火措施,實施村寨火災的預防工作。組織和指導鄉鎮開展村寨防火安全檢查,實施消防監督和用火管理。組織和指導鄉鎮村寨消防專業人員進行消防器材培訓和火災撲救演練。負責全縣村寨防火設施項目的申報和建設,組織對村寨防火設施及設備的後續維護、管理。按規定程式及時準確地傳遞火情信息,編制撲救預案和指揮方案,參與組織和指揮撲教村寨火災,進行村寨火災統計,建立村寨火災檔案,組織對鄉鎮的村寨防火工作目標考核。
非煤礦山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股
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特種設備除外)安全管理情況,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工作職責

(一)負責全縣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鄉鎮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指導 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貫徹落實相關法律法規,擬訂全縣應急管理、安全生 產等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全縣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 災減災計畫。
(三)指導全縣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 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 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 案演練。檢查指導縣級有關部門和各鄉鎮應急預案的制定和落實, 推動實施應急避難場所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全縣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建立應急管理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 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報告制度。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縣委、 縣人民政府組織一般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及協助上一級應急部門處 置的災害工作。
(六)協助縣人民政府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事件,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銜接各部門各鄉鎮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全縣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城鎮、村寨、森林 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教援 等,配合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指導各鄉鎮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全縣消防工作,指導鄉鎮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全縣城鎮、村寨和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全縣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管理、分配上級下發和縣本級救災物資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鄉鎮和縣直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 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 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縣本級工礦商貿行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全縣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制定全縣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 實施,會同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五)負責全縣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
(十六)組織建立健全全縣地震監測預報、震災預防和緊急 救援三大工作體系,指導各鄉鎮防震減災工作,監督、檢查全縣防震減災工作。
(十七)開展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八)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縣應急管理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全縣 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 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 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教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 實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 失向減少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縣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 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 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 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 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 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遇制重特 大安全事故。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水利局、林業局、住房和城鄉建 設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縣應急管理局 負責組織編制全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 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 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一般災害應 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協助縣委、縣人民政府指定的 負責同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 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 工作。會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水利局、林業局、融水氣象局 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 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 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負責森林火情監測 預警工作,發布森林火險、火災信息。
(2)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 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 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 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 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3)縣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 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抗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 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和水旱颱風災害預防工作。組 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 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 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4)縣林業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火 實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 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開展防火宣傳 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5)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 責管理全縣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並監督實施。管理全縣地震烈 度區劃成果的套用。按照有關規定管理全縣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 全性評價工作。負責全縣建設工程地震災害預測。組織對已建成 的建設工程進行抗震性能鑑定。負責建設工程地震災害調查與損 失評估.組織開展農村民居和鄉村公共設施地震安全技術服務工 作。組織開展抗震設防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6)必要時縣自然 資源和規劃局、水利局、林業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部門可以 提請縣應急管理局,以縣安全生產委員會名義,部署相關災害防 治工作。
2.與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在全縣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1)縣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全縣教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全縣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2)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全縣教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全縣教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縣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
機構性質分為:融水縣應急管理局是融水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領導職責分工

黃曼生:黨委書記、  局長  
主持自治縣應急管理局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財務等工作。
楊善華:黨委委員、副局長、應急管理監察大隊大隊長
分管安委辦、政策法規和綜合協調股、應急管理監察大隊、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林榮軍: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辦公室、消防監督管理股、黨建、紀檢監察、掃黑除惡和績效等工作。
蒙福才: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股、群團(工會、婦聯)、人大議案(政協提案)辦理、聯繫鄉鎮及鄉村振興等工作。
俞著武:副局長
分管應急指揮和災害救援股、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股、應急服務中心、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應急值班室等工作。

辦公地址

融水苗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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