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生育二(多)胎由街道計畫生育工作機構受理。
申請依據,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程式,
申請依據
《安徽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
申請條件
《安徽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第二十條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請再生育:
(1)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是獨生子女,只生育一個子女的;
(2)雙方均為少數民族,只生育一個子女的;
(3)雙方均為歸國華僑,或者來本省定居不滿6年的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居民,只有一個子女在內地定居的;
(4)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合計不超過兩個的,但不適用於復婚夫妻;
(5)婚後不育,夫妻雙方均滿30周歲,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的;
(6)第一個子女為殘疾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7)夫妻一方為一級至六級的殘疾軍人,一級至五級因公(工)致殘人員,只生育一個子女的;
(8)礦工井下作業連續5年以上,並繼續從事井下工作,只生育一個女孩的;
(9)男方到女方家落戶且女方沒有兄弟的農村夫妻,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僅適用女方姐妹中一人);
(10)農村夫妻只生育一個女孩的;
(11)大山區的鄉,女方在農村,只生育一個女孩的。
村民委員會成建制轉為居民委員會,其居民未享受城鎮居民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的,可以繼續適用本條例中有關農民的規定;已經享受城鎮居民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的,三年內可以繼續適用本條例中有關農民的規定;但國家工作人員除外。
申請材料
農村一女戶再生育申報要提供夫婦結婚證、戶口簿和村委會證明。特殊情況再生育要提供的主要材料如下:
1、雙方均為少數民族:農村人口的提供夫妻雙方戶口簿、村委會證明、結婚證;國家工作人員的提供雙方戶口簿、單位和社區居委會證明、結婚證。
2、一方或雙方離婚再婚:該夫婦結婚證、原夫婦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定書,村委會證明;
3、一方喪偶再婚:該夫婦結婚證、死亡一方的死亡證明,村委會證明;
4、農村獨生子女戶:結婚證、村委會證明;
5、農村無兄弟男到女家落戶:全家戶口簿、結婚證、村委會證明;
6、殘廢軍人和因公致殘人員:殘廢等級證、村委會或單位、證明結婚證;
7、病殘兒:市計生委鑑定結論、結婚證;
8、收養子女:收養證明、村委會或單位證明、結婚證。
辦理程式
1、本人申請。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應當向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村(居)計生專乾提供戶口簿、結婚證和夫妻2寸合影照片1張等相關材料,村專乾要當即進行初審,對符合條件的協助填寫《再生育申請表》。
2、上報審核。本人或計生專干將《再生育申請表》和相關證件,上報鄉鎮、街道計生辦20天內予以調查、審核、上報縣(區)計生委審批,縣(區)計生委在20天內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決定。
(五)收費標準:工本費5元。生育後補辦二孩證的,要徵收社會撫養費500元。
(六)辦理方式和時限:受理,40天內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