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實論是說明貨幣與商品及不同種貨幣間的關係的一種貨幣理論。在貨幣與商品的關係上,以商品為實,貨幣為虛。西漢桑弘羊說:“以末易其本,以虛盪其實。”(《鹽鐵論·力耕》) 北宋周行已以虛實概念解釋商品與貨幣的關係說:“錢以無用為用,物以有用為用,是物為實而錢為虛也。”(《浮沚集》卷一,《上皇帝書》) 元初趙孟頫也稱:“古者以米、絹民生所需謂之二實,銀、錢與二物相權,謂之二虛”,並認為米、絹、銀、錢“四者為直 (值) 雖升降有時,終不太相遠也”(《元史·趙孟頫傳》),因而虛實可以相權。以貨幣為虛是西漢以來“珠玉金銀,飢不可食、寒不可衣”思想的繼承。在不同種類貨幣的關係上,虛實概念有一個演進過程。唐代“安史之亂”期間,第五琦鑄大錢貶值,銅錢遂有虛實之分,被用以說明貨幣流通現象; 宋代產生紙幣,元明以後白銀又逐漸發展為流通中的主要貨幣,於是虛實概念又被用以說明白銀、銅錢、紙幣流通現象。唐代最初稱實錢、虛錢,是指流通中足值銅錢與不足值虛價銅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虛實論
- 相關文獻:《鹽鐵論·力耕》、《浮沚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