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美學關於文藝創造中虛實問題的理論。相對而言,道家、禪宗美學對虛實問題講得更多一些。但儒家美學也有自己的虛實觀,而且有它的獨立貢獻,不是道家、禪宗的觀點所能代替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虛實觀
- 定義:中國美學關於文藝創造中虛實問題的理論
儒家美學所說的“實”,有三個層次的含義。首先是從文藝創造的主體來看,指文藝家表現於作品中的思想情感的真實;其次是從文藝作品所描寫的外部事物來看,指文藝作品對外部事物的描寫的真實;最後是從文藝作品本身來看,指作品具有充實的內容,不是徒具形式。歷代儒家美學從這三個方面深入探討了“實”的問題,這三個方面又是密切地聯繫在一起的。
儒家認為文藝是情動於中而形於外的產物。而且它所說的情和倫理道德分不開。由於儒家認為人的倫理道德情感必須是真誠無偽的,因此它特彆強調文藝所表達的情感的真實性。《易傳》說:“聖人情見乎辭。”(《繫辭下》)又說:“修辭立其誠。”(《乾》卦傳文)朱熹注說:“忠信,主於心者,無一念之不誠也;修辭,見於事者,無一言之不實也。”(《周易本義》)這個根本的觀點,為歷代儒家美學所遵循。如《樂記》說:“情深而文明,氣盛而化神,和順積中而英華外發,唯樂不可以為偽。”情感的真摯無偽,是中國歷代一切成功的作品的顯著特色。從哲學、倫理學上看,“誠”是儒家思想中一個十分重要的範疇,“修辭立其誠”的“誠”與此直接相關。《孟子·盡心上》講到“誠”時說:“反身而誠,樂莫大焉。”《孟子正義》註:“誠者,實也。”《中庸》更是十分重視發揮“誠”的觀念。朱熹注說:“誠者,真實無妄之謂。”(《四書集注》。《中庸》第二十章)儒家美學虛實觀中的“實”首先是與“誠”分不開的,“實”即“誠”。
儒家主張“當名辨物。正言斷辭”(《周易·繫辭下》),“無徵不信”(《中庸》第二十九章),具有尊重事實的精神。在文藝上,儒家認為文藝所表現的情是人心感於外物而生的,因此它不僅要求情感表現的真實,同時還要求對外物的描寫也應是真實的。這在左思、王充的美學思想中得到了發揮。左思在文藝上反對“於辭則易為藻飾,於義則虛而無征”。並提出“美物者貴依其本,贊事者宜本其實。匪本匪實,覽者奚信”(《文選》卷四《三都賦序》)。王充猛烈地批判了“虛妄之言盛真美”的現象,反對“增益事實,為美盛之談”,“造生空文,為虛妄之傳”,提出要使人們“知虛實之分”,“滅華偽之文”(《論衡·對作篇》)。但左思,特別是王充,對文藝的特徵尚缺乏認識,以致把文藝上應有的誇張描繪也視為虛妄。劉勰的《文心雕龍·誇飾》較好地解決了這一問題,既主張文藝必須有“誇飾”,又要求“夸而有節,飾而不誣”。在《文心雕龍·辨騷》中,劉勰還提出了“酌奇而不失其真,玩華而不墜其實”的觀點。肯定和堅持文藝對外物的描寫的真實性,是儒家美學的一個優秀傳統。
儒家孔子提出了“文”與“質”統一的思想,孟子又提出充實之謂美的觀點(《孟子·盡心下》),把美看做誠於中而形於外,在文藝創造上要求作品應有內在的充實的內容。王充說:“實誠在胸臆,文墨著竹帛。外內表里,自相稱副,意奮而筆縱,故文見而實露也。”(《論衡·趨奇篇》)因此,王充強烈批判了“有文無實”的作品(同上)。這也是儒家虛實觀的一個重要觀點。
在虛實問題上,儒家美學的主要思想是崇實的,這也是它的重要貢獻所在,而為道家、禪宗美學所不及。但儒家美學不是不講“虛”,不過它對“虛”的理解與道家、禪宗有根本的不同。在道家、禪宗思想中,“實”是“有”(實有),“虛”是“無”或“空”(虛幻不實)。在儒家思想中,“實”是真實,“虛”是虛假。在這個意義上,儒家美學認為“虛”是必須排斥,無美可言,有害於文藝創造的。這與道家、禪宗美學認為“虛”、“實”兩者均與文藝創造有關,從虛實關係去講文藝創造,並把“虛”放在很重要的地位,有明顯的區別。但在一定意義上,儒家美學也講“虛”。這種“虛”不是道家、禪宗意義上的“無”或“空”,而是指儒家在道德實踐、治理國家、事功活動中所達到的一種與天地合一、神妙無形、不可識知的最高境界。這也就是《孟子·盡心上》所說“夫君子所過者化,所存者神,上下與天地同流”,《周易》所說“神無方而《易》無體”(《繫辭上》),“窮神知化,德之盛也”(《繫辭下》),《中庸》二十四章所說“至誠如神”。這是一種含審美但又超審美的境界,也就是《孟子·盡心下》中被置於“美”、“大”之上的“聖”、“神”的境界。就它是神妙無形的而言,可以說是“虛”,但並不是與儒家所說的“實”、“誠”相對立的,而正好是“實”、“誠”的最高發展的表現。儒家美學也要求文藝表現這種境界,如南朝的宋王朝顏延之說:“圖畫非止藝行,成當於《易》象同體。”(王微:《敘畫》)這種表現是通過對有限、個別的日常事物的描繪去達到的,因而可與道家、禪宗美學所講虛實關係的處理相比擬,但不能將儒家美學的虛實觀與道家、禪宗美學的虛實觀相混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