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谿市教育局

蘭谿市教育局

蘭溪人傑地靈,名人輩出,素有興學重教之風。據史料記載,宋明崇年間就辦有縣學,解放後蘭溪教育事業迅速健康發展,教育體系完整,各類教育協調發展,2010年,順利通過了“省教育強市”的驗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蘭谿市教育局
  • 位置:蘭溪
  • 風氣:重教
  • 最早辦校時間:李益民
主要職責,機構概況,主要機構,領導班子,服務承諾,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有關的法律、法規,研究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重大問題,指導、監督、協調各部門有關教育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學校)黨的思想建設、領導班子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教育方針、政策的宣傳和輿論監督工作。
二、研究制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教育工作計畫;提出教育改革和實施素質教育的意見以及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結構、速度和步驟的意見,指導、協調、檢查並組織實施工作。
三、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制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中國小收費的政策、實施意見;負責對中國小教師工資統一發放的監管和協調對下級轉移支付資金的到位;監測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組織、指導教育事業統計、教育審計工作。
四、指導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各類教育機構的教育教學改革和推進素質教育實施工作;組織對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發展高中階段教育工作的督導與評估;指導中職學校搞好人才預測、專業設定工作。
五、統籌管理全市的成人教育、職業教育、社會力量舉辦的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繼續教育等工作;管理和指導各級各類中國小在職教師繼續教育工作。
六、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
七、主管全市的教師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依據省有關各級各類學校編制標準實施方案研究提出學校定編意見;組織、指導教育系統教師及其他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和聘任工作;制訂教師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統籌規劃並指導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工作。
八、歸口管理全市的學歷教育及其招生考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中職學生的技能等級考核工作;負責學歷教育的學籍管理工作;歸口管理師範類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師範類畢業生就業工作。
九、負責全市教育科學研究和教學研究工作;指導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負責全市教育法規執法檢查及有關依法治教工作。
十一、歸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統對外交流和國際合作工作。
十二、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十三、歸口管理全市學校體育產業、市場、場館設施,全市綜合性運動會,指導全市各類學校開展民眾競賽,培養體育後備人才。
十四、管理局直屬單位(學校),指導有關社團的組織工作。
十五、指導全市校辦產業、勤工儉學和學校後勤社會化工作。

機構概況

教育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不斷深化教育改革,探索教育發展規律,加大教育投入,最佳化資源配置,推進素質教育,增強發展後勁,教育事業實現了跨越式的發展。06—09年全市教育總投入14.15億元,平均每年3.5億元,新增中國小占地面積34.4萬平方米,新建校舍面積26萬平方米。全市共有幼稚園199所,國小56所,國中23所,普通高中8所,職業高中7所,電大1所,國小、國中入學率和鞏固率均達到100%。全市在校生、在園幼兒總計95049人。教職員工6199人,有省等級重點中學5所,有省示範性學校11所,省標準化學校48所,有省一類示範性幼稚園2所,省二類示範性幼稚園7所,省三類示範性幼稚園33所。
蘭溪各類教育全面發展,教育教學成果豐碩。高考上重點人數屢創新高。義務教育向高標準高質量目標邁進,更加趨向於均衡優質發展。科研水平進一步提高。加大對職業教育和民辦教育的扶持力度,職業中專創建為國家級重點職業學校。特殊教育、高等教育也得到了一定的發展。“人才強教”戰略進一步推進,我市有特級教師3名,金華市名師和名校長各4名,蘭谿市名師20名,名校長4名。利用素質提升工程、領雁工程等載體,加大對教師的培訓力度,兩支隊伍得到加強,整體素質不斷提高。教育督導水平不斷提升,依法治教有效推進。
面對新時期、新形勢,我們將堅持科學的發展觀,努力加強教育現代化基礎設施建設,抓住機遇,振奮精神,銳意進取,乘勢而上,推進蘭溪教育體育事業全面、均衡、協調發展,為早日實現教育現代化,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而努力。

主要機構

辦公室:負責文秘、信訪、保密、文書檔案、外事、保衛以及局機關的行政事務工作。
教育科:綜合管理全市學前教育、基礎教育、中等職業教育、農村成人文化技術教育(培訓),特殊教育工作。
人事科:負責教育系統人員編制、人事、獎懲、勞動工資等工作。
財務基建科:負責中國小布局調整、基建、財務、中國小收費、校園環境建設等工作。
督導科:負責對教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

領導班子

陳麗娜(局長)
童雲龍(黨委副書記)。
李金紅(黨委書記):主持局黨委工作,協助局長分管政工、人事、教育督導、工團婦、老幹部、信訪、檔案、保密、計畫生育、綜合治理、社區共建等方面工作。聯繫辦公室、人事科、教育督導科。
童萬貞(黨委委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基建及安全、財務、項目、學生資助等方面工作。聯繫財務基建科。
蔣培成(黨委委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基礎教育及安全、成人教育、教育科研、行政審批、招生等方面工作。聯繫教育科、行政審批科。
陳慧林(副局長)
謝建國(黨委委員、紀檢組長):協助局長分管學前教育、職業教育及安全、紀檢監察、內部審計等方面工作。
李益民(黨委委員):兼蘭溪一中校長,主持蘭溪一中全面工作。
蔣金山(黨委委員):兼蘭溪三中校長,主持蘭溪三中全面工作。
郭慧(黨委委員):兼蘭溪聚仁教育集團總校長,主持蘭溪聚仁教育集團全面工作。
正局級調研員余建新、張儀榮、壽建剛、王樹興,副局級調研員許國均:協助局長做好單項性工作。

服務承諾

市教育局實行辦事首問責任制、公休日辦事預約制、兩次辦事終結制和社會服務承諾制。
承諾內容:
(一)義務教育階段(國小、國中)的招生,按戶籍、房卡實行就近劃片入學。高中(含職高)階段的招生,根據中考成績及本人志願擇優錄取。凡正式錄取的學生由學校將入學通知書在開學前10天寄送給學生本人或家長。
(二)學生轉學、休學、復學,經教育科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當場辦理,對不符合條件的,說明理由。
(三)社會力量辦學審批,於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以書面形式答覆。
(四)如發現有違諾情況,先向責任科室投訴,由責任科室負責人在3個工作日內按規定處理,並把結果反饋給投訴人。如對責任科室的處理不滿意,可向局監察室投訴。受理3天內再把處理結果反饋給投訴人。超過3天,每逾期一天補償投訴人20元。對市教體局的處理不滿意的,可向市糾風辦投訴。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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