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西固區醫療保障局

蘭州市西固區醫療保障局

根據《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蘭州市及所轄縣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甘辦字〔2019〕23號)和《中共蘭州市西固區委辦公室、蘭州市西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關於貫徹落實《蘭州市西固區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區委辦發〔2019〕5號),制定本規定。

蘭州市西固區醫療保障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蘭州市西固區醫療保障局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區委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2019年2月28日,蘭州市西固區醫療保障局掛牌成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蘭州市西固區醫療保障局
  • 隸屬:蘭州市西固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和標準。
(二)組織實施全區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負責全區醫療保障基金的監督管理,規範醫保經辦業務,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落實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辦法,落實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組織實施全區退休人員醫療費用統籌和待遇調整。
(四)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承擔醫保目錄準入相關工作。
(五)貫徹實施國家、省、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
(六)按照國家、省、市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的政策要求,承擔並組織實施相關工作,監督檢查醫療機構貫徹執行情況。
(七)組織實施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息統計機制、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藥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健全完善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職能轉變。區醫保局應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一)職責分工
1.與區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區醫保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2.與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醫保局繼續依託蘭州市“五險合一”信息系統開展醫療保障領域相關工作,制卡等醫保方面的職責繼續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承擔。

人員編制

區醫保局機關行政編制6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其他事項

區醫保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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