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榆中縣公安局

榆中縣公安局是縣政府主管全縣公安工作的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研究改革開放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改革公安工作,探索適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公安工作的新路子;
2、調查研究、分析全縣社會治安狀況,做出切合實際的公安工作決策;
3、為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提供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分析、預測全縣敵情、社會治安和犯罪情況,研究制定相應的對策;
4、檢查、監督公安隊伍的執法活動,研究分析隊伍狀況,積極開展公安督察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實行對民警的監督,查處公安隊伍中發生的違紀案件;
5、組織開展偵查工作,組織集中統一行動,處置重大事件、嚴重危害社會的聚眾鬧事、騷亂事件和重大治安災害事故;
6、依法監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企業、事業單位保衛組織、經濟民警隊伍和保全隊伍的建設,指導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7、依法管理社會治安,查處治安案件,組織實施消防監督、火災預防和撲救;
8、執行上級公安機關下達的警衛任務,組織實施全縣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
9、負責看守所和治安拘留所的建設和管理;
10、組織開展對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負責信息通信建設和管理工作;
11、組織開展戶政工作,加強戶籍和身份證管理及基礎工作建設;
12、組織開展反恐、防暴工作,逐步完善110報警服務,強化巡邏、控制及救助服務功能;
13、負責制定全縣禁毒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安排全縣禁毒工作,組織和統一指揮全縣重大禁毒工作和活動;組織開展緝毒破案工作,嚴厲打擊吸販毒違法犯罪活動;組織開展創建“無毒社區”工作;組織協調全縣禁毒預防教育和宣傳工作;承擔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4、組織開展執法監督工作,負責報批投送勞動教養;
15、組織開展公安科學技術工作,加強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建設;
16、規劃和領導全縣公安隊伍的正規化、法制化建設,負責報批警銜工作,組織開展人民警察的教育訓練工作和公安宣傳工作;
17、管理全縣公安機關的財務和裝備,提供有力服務和保障;
18、領導武警中隊及消防工作;
19、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公安局內設38個職能科所隊室。其中局機關3個科室,一線14個科所隊,派出所21個。
1、局機關:辦公室、政工科、裝備財務科;
2、一線單位:出入境管理科、經濟犯罪偵查大隊、治安科、戶政科、刑警大隊、禁毒大隊、內保大隊、法制科、科技通信科、保全聯防科、行政拘留所、看守所等。
3、基層派出所:設定城關、高崖、甘草、和平、連搭、定遠、三角城、小康營、夏官營、金崖、來紫堡、馬坡、青城、上花、呂家峴、清水驛、新營、銀山十八個戶籍派出所,交通、機場、龍峽三個治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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