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永濤

蘇永濤

蘇永濤,男,漢族,山東新泰人,1969年11出生,1991年7月參加工作,1996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專學歷,高級工程師。曾任山東省新泰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

2024年3月,經泰安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泰安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蘇永濤開除黨籍處分;由泰安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蘇永濤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山東新泰
  • 出生日期:1969年11月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89.09--1991.07 山東農業大學淡水養殖專業學習;
1991.07--1994.09 山東省新泰市金斗水庫管理所技術員;
1994.09--1996.08 山東省新泰市金斗水庫管理所漁管處主任、工程師;
1996.08--2000.03 山東省新泰市金斗水庫副所長兼漁管處主任;
2000.03--2004.04 山東省新泰市金斗水庫管理所所長;
2004.04--2004.06 山東省新泰市水利與漁業局副局長,東周水庫灌溉管理局局長、黨總支書記;
2004.06--2006.06 山東省新泰市水利與漁業局副局長、黨委委員,東周水庫灌溉管理局局長、黨總支書記;
2006.06--2007.03 山東省新泰市小協鎮黨委副書記、提名鎮長人選;
2007.03--2009.06 山東省新泰市小協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09.06--2011.11 山東省新泰市西張莊鎮黨委書記;
2011.11--2016.12 山東省新泰市樓德鎮黨委書記(副縣級);
2016.12--2017.01 山東省新泰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
2017.01--2020.02 山東省新泰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020.02--  山東省新泰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副書記;
任山東省新泰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10月7日,據泰安市紀委監委訊息:新泰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蘇永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泰安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4年3月,經泰安市委批准,泰安市紀委監委對新泰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蘇永濤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蘇永濤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安排下屬單位承擔個人費用;組織原則缺失,在幹部職務晉升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通過高息放貸、房產交易等方式獲取巨額利益,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職權為親屬謀取利益;貪慾膨脹、以權謀私,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款項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蘇永濤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泰安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泰安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蘇永濤開除黨籍處分;由泰安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泰安市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新泰市第十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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