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氏毆妾致死案

蘇氏毆妾致死案,此案發生在明正德十六年(公元1521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蘇氏毆妾致死案
  • 發生年代:明代
  • 涉及人物:蘇氏
  • 出處:《讞獄稿》卷二
案件經過
據《讞獄稿》載:直隸蘇州府長洲縣民蘇氏系已故同知浦應祥繼妻。陳氏系浦應祥之妾,因嫉妒蘇氏獨掌家業,遂秘密同其夫仇弟浦應嗣等造謠說蘇氏與外人通姦。正德十六年十月二十九日,其夫染風癱病症,陳氏送藥時失手將藥潑在地上。浦應祥叱罵陳氏,陳氏回言相抵致令浦應祥大怒,即命蘇氏責打陳氏。蘇氏對陳氏亦懷恨在心,便叫使女來喜捉住陳氏,將其打成重傷,至十月初四日陳氏因傷身亡。案發後,蘇州府將蘇氏依“妻毆妾至死”之律判處絞刑,並申報刑部核准經會審,刑部認為“已死陳氏不安為庶之分,妄興奪嫡之心,誣姦情於他人,設謀已險。施逆言於病主,為罪益深。蘇氏痛心玷污乘時撲殺”,雖有挾怨報復之意,但“既有主使,原情實可哀憐”,奏請免其死罪。皇帝準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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