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捷友好互助和戰後合作條約,蘇聯與捷克斯洛伐克之間的條約。1943年12月12日在莫斯科簽訂。據約蘇聯保證捷克斯洛伐克人民的獨立、安全,並享有獨立自主地決定本國命運的權利,再次宣告不承認《慕尼黑協定》,並以它所擁有的一切手段幫助捷克斯洛伐克人民恢復被剝奪的獨立地位。1963年11月27日兩國在莫斯科簽訂議定書,決定將本約有效期延期二十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蘇捷友好互助和戰後合作條約
- 簽訂時間:1943年12月12日
蘇捷友好互助和戰後合作條約,蘇聯與捷克斯洛伐克之間的條約。1943年12月12日在莫斯科簽訂。據約蘇聯保證捷克斯洛伐克人民的獨立、安全,並享有獨立自主地決定本國命運的權利,再次宣告不承認《慕尼黑協定》,並以它所擁有的一切手段幫助捷克斯洛伐克人民恢復被剝奪的獨立地位。1963年11月27日兩國在莫斯科簽訂議定書,決定將本約有效期延期二十年。
蘇捷友好互助和戰後合作條約,蘇聯與捷克斯洛伐克之間的條約。1943年12月12日在莫斯科簽訂。據約蘇聯保證捷克斯洛伐克人民的獨立、安全,並享有獨立自主地決定本國命運的權利,再次宣告不承認《慕尼黑協定》,並以它所擁有的一切...
《蘇南友好互助和戰後合作條約》是蘇聯與南斯拉夫之間的條約。1945年4月11日,由蘇聯外交人民委員莫洛托夫和南斯拉夫部長會議主席狄托在莫斯科簽署。條約規定:締約雙方繼續合作進行對德戰爭,直至最後勝利;如果締約一方在戰後與重新實行侵略政策...
捷共在領導反法西斯戰爭的同時,已考慮到戰後捷克斯洛伐克國家的發展方向,並努力爭取貝斯奈總統的合作和支持。隨著蘇軍的節節勝利,捷共中央促使貝斯奈於1943年12月12日在莫斯科締結了捷克斯洛伐克——蘇聯友好互助和戰後合作的條約,確定了...
根據1945年4月21日在莫斯科簽定的蘇波友好互助與戰後合作條約的規定,蘇聯最高統帥部發布第11096號令決議於1945年5月29日組建蘇軍北方集群,用於管理控蘇軍在波蘭的武裝力量,指揮部設在波蘭萊格尼察,由戰時白俄羅斯第二方面軍的指揮部改編...
1945年4月,吉拉斯和狄托率領南斯拉夫黨政代表團訪問莫斯科,與蘇聯簽署了有效期為20年的《蘇南友好互助和戰後合作條約》以及有關貿易協定,同時也是為了彌合雙方在戰爭期間和戰後所出現的爭執。戰後時期 1945年3月7日——1945年4月17日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