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為貫徹落實全國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活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以更高的責任意識、更強有力的工作舉措,紮實推進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促進全市殯葬行業規範有序健康發展。經市政府同意,決定從2018年7月上旬開始至9月中旬,在全市範圍內聯合開展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蘇州市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 頒布時間:2018年7月6日
  • 實施時間:2018年7月6日
  • 發布單位:蘇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印發的通知,解讀,

全文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殯葬改革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全國、全省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要求,合力整治違規亂建公墓、違規銷售超標墓穴、天價墓、活人墓,炒買炒賣墓穴或骨灰格位等問題,加強對殯葬服務機構、社會中介服務及喪葬用品市場的排查整治,嚴格落實監管執法責任,完善殯葬監督管理制度,規範殯葬服務市場秩序,促進全市殯葬行業規範化發展。既要對各種違法違規行為予以嚴厲打擊,也要切實維護好人民民眾合法權益。
二、整治範圍和內容
(一)整治範圍。
全市所有殯儀館、殯儀服務(守靈)中心、公墓、各類骨灰堂(塔陵、園)、醫療機構太平間、宗教活動場所骨灰存放設施、社會殯儀等均納入此次專項整治範圍。各市、區應進一步細化需要整治的重點問題。
(二)整治內容。
1.自《蘇州市公墓管理辦法》施行後未經批准擅自興建公墓設施(含骨灰塔陵園、地宮等)。
2.公墓未依法辦理建設用地手續。
3.未經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設規劃、擴大建設用地面積。
4.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預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並確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證明、火化證明或遷葬證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
5.建造、出售(租)超規定面積墓穴(墓位)。
6.違反價格管理規定,按規定實行政府定價、指導價的墓穴(墓位)超標準收費,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實施價格欺詐、價格壟斷等違法行為。
7.農村公益性墓地違規出售(租)墓穴(墓位),從事營利活動。
8.宗教活動場所與商業資本合作,擅自設立骨灰存放設施,違規從事營利活動。
9.殯葬服務、中介服務及喪葬用品銷售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提供殯葬服務、中介服務及銷售喪葬用品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強制服務收費、只收費不服務行為。違規經營、欺行霸市行為。
10.2014年以來,市公墓督查領導小組對全市公墓(骨灰堂、塔陵)督查反饋情況的整改落實情況。
三、工作步驟
(一)健全組織,及時部署(2018年7月上旬)。市級成立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召開全市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部署會,下發《蘇州市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各地要參照市級工作步驟做好相應工作,紮實有序開展好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各地整治方案、投訴舉報電話要向社會公布。
(二)自查自糾,總結報告(2018年7月中旬~8月下旬)。各地在同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組織相關部門對殯葬管理服務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全面深入排查,尤其是針對近年來市公墓督查小組對全市公墓(骨灰堂、塔陵)督查反饋情況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回頭看”,摸清底數,建立整治台賬,明確責任和整改時限,逐一抓好整改落實(自查和檢查表見附屬檔案)。8月上中旬前,各市、區民政部門要報送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情況階段性報告。8月下旬上報全面報告。
(三)檢查督導,情況反饋(2018年9月上中旬)。市民政局會同相關部門成立聯合督查組,對各地專項整治情況進行指導和督查評估,推進整改落實。對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向當地黨委和政府反饋,推動解決;對各地有效經驗和做法,進行總結推廣。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確保有序推進。各地要突出屬地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屬地管理”、“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人人有責”原則,強化“盡職照單免責、失職照單問責”制度。及時成立由同級政府領導掛帥的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全面做好組織實施工作。
(二)明確職責分工,加強部門配合。各地民政部門要牽頭做好專項整治的統籌協調、組織實施、督導檢查,指導公墓、殯儀館、殯儀服務(守靈)中心等機構做好自查排查等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強對殯葬事業發展規劃編制、基本殯葬公共服務設施投入。公安機關要查處喪事活動中違反治安管理和交通管理等違法行為,嚴格執行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江蘇省《殯葬管理辦法》和《江蘇省公安機關處置非正常死亡屍體、未知名屍體工作規定》,及時做好處置非正常死亡屍體、未知名屍體等相關工作。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對非法占地建設公墓和涉及土地違法違規行為的檢查監督。規劃部門要做好殯葬服務設施的規劃。市容市政部門要加強對城市社會殯儀服務戶外小廣告、搭建非永久性(殯葬)建築物的管理。衛生計生部門要糾正和查處醫療機構太平間非法開展殯儀服務等行為。民族宗教事務部門要依法規範宗教活動場所建設骨灰存放設施和以募捐形式提供靈位等行為。工商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利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會公開社會殯儀服務機構信息,檢查社會殯儀工商登記工作,對製造、銷售不符合國家技術標準的殯葬設備和封建迷信殯葬用品違法事項的查處。法務部門要做好人民調解等工作。物價部門要針對殯葬服務價格制定情況開展檢查,督促殯葬服務單位明碼標價。市農委要加強對占用林地的殯葬服務設施的管理。
(三)綜合施策,確保專項整治效果。各地要加強殯葬領域重點難點問題研究,加快完善殯葬管理制度,加大政策創新力度,適度提升惠民殯葬補貼標準。針對民眾反映較多的問題及歷史遺留問題,協調相關部門運用多種手段,突出重點、依法依規、積極穩妥解決實際問題,建立常態化監管機制。
全市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民政局。各地專項治理方案要於2018年7月15日前報送市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印發的通知

蘇府辦〔2018〕205號
各市、區人民政府,蘇州工業園區、蘇州高新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蘇州市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蘇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7月6日

解讀

蘇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18年7月6日印發了《蘇州市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現解讀如下:
一、背景依據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殯葬管理工作的決策部署,有效解決殯葬領域民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進一步規範和加強殯葬管理,維護人民民眾切身權益,根據民政部《全國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及《江蘇省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要求,經蘇州市政府同意,決定從2018年7月上旬開始至9月中旬,在全市範圍內聯合開展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
二、目標任務
以貫徹落實《全國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為依據,切實做好新時期殯葬改革和管理工作,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上來。通過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竭力滿足民眾殯葬服務需求,促進殯葬行業健康發展,淨化社會風氣,推動社會文明進步,合力整治違規亂建公墓、違規銷售超標墓穴、天價墓、活人墓,炒買炒賣墓穴或骨灰格位等問題,加強對殯葬服務機構、社會中介服務及喪葬用品市場的排查整治,嚴格落實監管執法責任,完善殯葬監督管理制度,規範殯葬服務市場秩序,促進全市殯葬行業規範化發展。
各地黨委政府要強化組織領導,嚴格落實屬地管理原則,明確部門職責分工,強化配合協作意識,形成“黨政主導、部門協作、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推動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針對殯葬領域存在的損害民眾利益、影響行業形象等突出問題,要做到找準原因、依法依規、循序漸進、綜合施策,既要對各種違法違規行為予以嚴厲打擊,也要切實維護好人民民眾合法權益。各地要進一步完善現有殯葬制度,制定有利於改革和維護民眾利益的惠民殯葬政策,形成良好的有利於殯葬事業發展的長效機制。
三、整治範圍及內容
(一)整治範圍:全市所有殯儀館、殯儀服務站(中心)、公墓、各類骨灰堂(塔陵、園)、醫療機構太平間、宗教活動場所骨灰存放設施、社會殯儀等均納入此次專項整治範圍。
(二)整治內容:主要聚焦殯葬領域民眾反映最強烈、媒體曝光最集中的突出問題,力求突出重點、精準發力、見到成效,並通過加強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治理,帶動整個行業規範有序、良性運轉。整治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公墓建設運營方面和殯葬服務、中介服務、喪葬用品銷售方面,以及歷年來市公墓督查領導小組督查反饋情況的整改落實情況共三大類、10項具體內容。
公墓建設運營方面:一是自《蘇州市公墓管理辦法》施行後未經批准擅自興建公墓設施(含塔陵園、地宮等);二是公墓未依法辦理建設用地手續;三是未經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設規劃、擴大建設用地面積;四是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預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並確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證明、火化證明或遷葬證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五是建造、出售(租)超規定面積墓穴(墓位);六是違反價格管理規定超標準收費,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實施價格欺詐、價格壟斷等違法行為;七是農村公益性墓地違規出售(租)墓穴(墓位),從事營利活動;八是宗教活動場所與商業資本合作,擅自設立骨灰存放設施,違規從事營利活動。
殯葬服務、社會中介服務和喪葬用品銷售方面:提供殯葬服務、中介服務及銷售喪葬用品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強制服務收費、只收費不服務行為。主要指殯葬經營者在提供服務或商品中,違反公開、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採取欺詐、強迫等不正當手段,侵害消費者權益等行為。
公墓督查整改落實方面:2014年以來,市公墓督查領導小組對全市公墓(骨灰堂、塔陵)督查反饋情況的整改落實情況。
四、操作方法
2018年7月上旬前,市級成立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明確相關職責,召開全市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部署會,下發《蘇州市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各市(區)參照市級工作步驟做好相應工作。2018年7月中旬至8月下旬各縣(區)根據方案要求完成自查自糾、整改落實,將自查整改情況形成書面報告報市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2018年9月上中旬市民政局會同相關部門成立聯合督查組,對各地專項整治情況進行指導和督查評估,推進整改落實,對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向當地黨委和政府反饋,推動解決。市成立全市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民政局.
五、注意事項及職責分工
(一)強化組織領導,確保專項整治有序推進。各地要突出屬地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屬地管理”“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人人有責”原則,及時成立由同級政府領導掛帥的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全面做好組織實施工作。
(二)明確職責分工,加強部門間協作配合。各地民政部門要牽頭做好專項整治的統籌協調、組織實施、督導檢查,指導公墓、殯儀館、殯儀服務(守靈)中心等機構做好自查排查等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強對殯葬事業發展規劃編制、基本殯葬公共服務設施投入。公安機關要查處喪事活動中違反治安管理和交通管理等違法行為,嚴格執行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江蘇省《殯葬管理辦法》和《江蘇省公安機關處置非正常死亡屍體、未知名屍體工作規定》,及時做好處置非正常死亡屍體、未知名屍體等相關工作。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對非法占地建設公墓和涉及土地違法違規行為的檢查監督。規劃部門要做好殯葬服務設施的規劃。市容市政部門要加強對城市社會殯儀服務戶外小廣告、搭建非永久性(殯葬)建築物的管理。衛生計生部門要糾正和查處醫療機構太平間非法開展殯儀服務等行為。民族宗教事務部門要依法規範宗教活動場所建設骨灰存放設施和以募捐形式提供靈位等行為。工商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利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會公開社會殯儀服務機構信息,檢查社會殯儀工商登記工作,對製造、銷售不符合國家技術標準的殯葬設備和封建迷信殯葬用品違法事項的查處。法務部門要做好人民調解等工作。物價部門要針對殯葬服務價格制定情況開展檢查,督促殯葬服務單位明碼標價。市農委要加強對占用林地的殯葬服務設施的管理。
(三)多措並舉,確保民眾利益最大化。各地要加強殯葬領
域重點難點問題研究,加快完善殯葬管理制度,加大政策創新力度,確保民眾利益最大化。針對民眾反映較多的問題及歷史遺留問題,協調相關部門運用多種手段,突出重點、依法依規、積極穩妥解決實際問題,建立常態化監管機制,為專項整治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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