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姑蘇區民政和衛生健康局

蘇州市姑蘇區民政和衛生健康局

蘇州市姑蘇區民政和衛生健康局是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局長是夏寒寒。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蘇州市姑蘇區民政和衛生健康局
  • 辦公地址:蘇州市姑蘇區平川路510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民政和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統籌規劃和協調民政和衛生健康資源配置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區域民政和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貫徹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擬訂全區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監督檢查,指導開展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三)貫徹落實市相關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低保邊緣困難人員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貫徹落實市申請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規範、管理制度,組織指導全區申請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
(五)擬訂全區基層民眾自治和社區治理辦法,指導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六)負責全區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地名公共服務。
(七)負責全區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推進婚俗改革。
(八)負責全區殯葬管理工作,推進殯葬改革。
(九)貫徹落實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
(十)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區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推動居家養老和社區養老服務發展。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全區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全區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融合工作。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一)貫徹落實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健全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二)擬訂全區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負責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的管理和慈善信託的備案、管理,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區慈善基金會的日常工作。
(十三)貫徹落實上級社會工作發展政策、標準和職業規範,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負責志願服務行政管理工作。
(十四)協助做好區域性福利彩票發行、銷售工作,福利彩票公益金項目申報和管理工作。
(十五)統籌全區健康促進與健康服務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等工作。
(十六)協調推進全區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部署、政策、措施。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落實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
(十七)貫徹實施國家中醫藥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中醫藥長期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納入全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負責中醫藥和中西醫結合工作的管理,促進吳門醫派傳承與發展。
(十八)制定並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區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全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承擔傳染病疫情信息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的報告工作。
(十九)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藥物政策,組織實施基本藥物的採購、配送和使用;配合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落實基本藥物價格政策。
(二十)監督實施國家頒布的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辦法、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組織實施醫療服務地方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二十一)貫徹實施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地方標準。組織開展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
(二十二)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職業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協調推進全區民政和衛生健康誠信體系建設。在上級部門統籌下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貫徹落實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二十三)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貫徹落實計畫生育政策和人口發展規劃相關任務。
(二十四)貫徹實施全區基層衛生健康工作,推進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
(二十五)貫徹落實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相關科研項目。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組織實施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工作。
(二十六)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指導全區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二十七)負責區幹部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區級部門有關幹部醫療管理工作,負責重要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二十八)承擔區愛國衛生與健康促進委員會、區精神衛生防治康復領導小組等的具體工作。指導區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二十九)在職責範圍內對本單位、本系統、本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三十)完成區黨工委(區委)、區管委會(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局機關設辦公室、基層政權與社區建設處、社區衛生與醫政處、疾控與婦幼處、老齡服務處、家庭救助處等11個內設機構,下轄姑蘇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姑蘇區衛生監督所、姑蘇區婦幼保健所、姑蘇區社區衛生管理中心、婚姻登記處共5家事業單位。

所獲榮譽

2020年11月,獲得江蘇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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