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吳江區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吳江區公安局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政務公開決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加強組織領導,規範有序推進公安機關政務信息公開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蘇州市吳江區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 類別:報告
一、總體情況
(一)主動公開情況。本年度,區公安局政務公開工作多點開花,亮點頻出,一是通過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政府網每月發布吳江區社會治安警情通報,讓民眾對目前警情態勢有一個直觀了解,通過數據不斷提高生活安全感;每季度發布民用爆炸物品行業、網咖、易製毒品單位、公章刻制業、保全服務公司、旅館業“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結果,為規範監管、消除隱患發揮重要作用;二是依託“吳江公安微警務”、“吳江交警”微信公眾號等載體平台,主動公開各類信息1512條。三是及時公開異地證件辦理、行政審批流程手續,切實方便民眾辦事。通過多樣的形式、豐富的內容,推動政務公開更好地服務社會治理。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2021年,區公安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9份,均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對申請人進行了答覆、辦理和反饋,並及時將相關回復錄入依申請公開信息化辦理平台。強化面對面主動溝通,及時了解民眾獲取信息的真實目的,並認真做好解釋疑惑工作,從而引導民眾更快、更全面獲取所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況。對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將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和重點工作緊密結合,制定並完善《蘇州市吳江區公安局政務公開制度》,明確指導思想、責任主體、範圍目錄、程式形式、監督保障等內容。同時,結合去年的政務公開工作,對區公安局政務公開事項進行查漏補缺,認真界定信息公開範圍,進一步科學規範公開目錄,以民眾需求為導向更新充實政務公開內容,深化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讓依法應公開的信息切實公開,常態化工作定期公開,階段性工作逐段公開,事關民眾切身利益的事項及時公開。切實提高公開信息的針對性、實效性,提高信息透明度,不斷推動實現政務公開制度化、規範化。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情況。主動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進一步最佳化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細化分類網站欄目,強化信息檢索及分享功能,切實提升公眾查詢便捷度。通過“吳江公安微警務”、“吳江交警”微信公眾號等載體平台發布政府最新動態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開監督保障情況。始終堅持保障民眾知情、便於民眾監督的原則,創新公開載體,豐富公開形式,建立以政府門戶信息網站為主、報刊、廣播、電視、新聞發布會、網際網路網站或其他便於公眾及時準確獲取信息的形式等平台為輔的多層次、多形式政務公開途徑,藉助多樣化的渠道平台,發揮網際網路平台的互動性、信息的易讀性,提高政務信息閱讀數量,加強與民眾的溝通,不斷擴大各項政策及工作知曉面。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制發件數
本年廢止件數
現行有效件數
規章
0
0
0
行政規範性檔案
0
0
0
第二十條第(五)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476003
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747266
行政強制
14978
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行政事業性收費
1822.74058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
企業
科研
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9 
 9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4
 4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開
1.屬於國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1
 1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1
 1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2.重複申請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六)其他處理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其他
  2 
2
(七)總計
 8
8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1
1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
糾正
其他
結果
尚未
審結
總計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複議後起訴
結果
維持
結果
糾正
其他
結果
尚未
審結
總計
結果
維持
結果
糾正
其他
結果
尚未
審結
總計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情況
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信息公開的內容廣度和深度還不夠。政務公開來源單一,內容未實現全覆蓋,信息公開的內容有待進一步拓寬。
二是信息公開形式有待豐富。目前民眾對於政務公開參與感較弱受生活習慣文化氛圍等因素的影響,民眾了解政務公開信息更傾向於公告欄、公眾號,宣傳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
區公安局將採取以下改進措施:一是最佳化公開內容和形式。通過網站平台,及時發布有特色、有亮點的工作動態情況和活動信息。二是加強與業務科室、有關單位的銜接和溝通,努力將信息收集與公開同步進行,確保信息公開及時、準確、全面。三是落實專人負責。在全單位共抓、專人負責的條件下,保證政務公開工作逐條逐項落實到位。通過參加培訓會議、集體討論、借鑑經驗、個人自學等方式,不斷提高工作人員的政治覺悟和業務水平。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
本機關在辦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中未收取信息處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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