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蘇州市社會力量辦學管理條例》的決定

2004年5月27日蘇州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2004年6月17日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蘇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蘇州市社會力量辦學管理條例》的決定
  • 頒布單位:蘇州市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4.06.22
  • 實施時間:2004.06.22
由蘇州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於2004年5月27日通過,並經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於2004年6月17日批准,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4年6月22日
蘇州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審議了廢止《蘇州市社會力量辦學管理條例》的議案,決定廢止《蘇州市社會力量辦學管理條例》。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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