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fān shǔ ㄈㄢ ㄕㄨˇ
藩屬(藩屬)
屬國的設定始於戰國,如秦兵器銘文中已有屬邦一詞。漢避漢高祖劉邦諱而改稱屬國。據《漢書》卷6《武帝本紀》記載,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秋,“匈奴昆邪王殺休屠王,並將其眾合四萬餘人來降,置五屬國以處之。以其地為武威、酒泉郡”。《漢書》卷6《武帝本紀》顏師古注曰:“凡言屬國者,存其國號而屬漢朝,故曰屬國。”《後漢書》卷118《職官志・百官五》又雲:“屬國,分郡離遠縣置之,如郡差小,置本郡名。”可見“屬國”是中央王朝為安置歸附的邊疆民族而依緣邊諸郡設定的一種行政建制,“主蠻夷降者”,與郡同級。從漢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到漢末為止,北、西、東三邊諸郡:定安、天水、上郡、西河、五原、金城、北地、犍為、廣漢、蜀郡、張掖、居延、遼東都有屬國的設定,大者領有五六城,小者一二城。大郡割邊遠縣置屬國,如割廣漢北部都尉所治為廣漢屬國,割蜀郡西部都尉所治為蜀郡屬國,割犍為南部都尉所治為犍為屬國,割遼東西部都尉所治為遼東屬國。小郡則屬國置於本郡之內,不另標名稱,如龜茲屬國只作為上郡的一個縣而存在。
屬國官掌屬國兵,稱屬國騎或屬國胡騎,又稱屬國玄軍(玄軍即鐵軍)。張掖屬國有精兵萬騎。
明《巡撫登萊右僉都御史袁可立晉秩兵部右侍郎夫婦誥》:“察屬國之情形,務令受我戎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