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介紹
芒硝(Na2SO4·10H2O)收入載於2010年版《中國藥典》一部。通過查考諸多本草得知芒硝的粗製品皮硝、朴硝皆始載於《神農本草經》,為上品。芒硝為硫酸鹽類礦物芒硝族芒硝,經加工精製而成的結晶體 ,苦鹹性寒,屬鹽類瀉下藥,首載於《名醫別錄》,後有《本草經集注》《新修本草》《證類本草》《本草綱目》等重要醫藥學典籍都有對芒硝藥用的記載。芒硝的藏藥名為“亞伍恰拉”,傣藥名為“借蒿”,蒙藥名“查森-疏”,由此可見芒硝在我國藥用歷史的悠久。
藥品標準
【藥品名稱】品 名:芒硝
漢語拼音:Mangxiao
拉 丁 名:NATRII SULFAS
【成 份】硫酸鈉(Na2SO4·10H2O)。
【性狀】 本品為稜柱狀、長方形或不規則塊狀及粒狀。無色透明或類白色半透明。質脆,易碎,斷面呈玻璃樣光澤。氣微,味鹹。 【鑑別】 本品的水溶液顯鈉鹽(附錄Ⅳ)與硫酸鹽(附錄Ⅳ)的鑑別反應。
【檢查】 鐵鹽與鋅鹽 取本品5g,加水20ml溶解後,加硝酸 2滴,煮沸 5分鐘,滴加氫氧化鈉試液中和,加稀鹽酸 1ml、亞鐵氰化鉀試液 1ml與適量的水使成50ml,搖勻,放置10分鐘,不得發生渾濁或顯藍色。
鎂鹽 取本品2g,加水20ml溶解後,加氨試液與磷酸氫二鈉試液各 1ml, 5分鐘內,不得發生渾濁。
乾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乾燥至恆重,減失重量應為51.0%~57.0%(附錄Ⅸ G)。
重金屬 取本品2.0g,加稀醋酸 2ml與適量的水溶解使成25ml,依法檢查(附錄Ⅸ E第一法),含重金屬不得過百萬分之十。
砷鹽 取本品0.20g,加水23ml溶解後,加鹽酸 5ml,依法檢查(附錄Ⅸ F),含砷量不得過百萬分之十。
【含量測定】 取本品約0.4g,精密稱定,加水200ml 溶解後,加鹽酸1ml,煮沸,不斷攪拌,並緩緩加入熱氯化鋇試液(約20ml),至不再生成沉澱,置水浴上加熱30分鐘,靜置 1小時,用無灰濾紙或稱定重量的古氏坩堝濾過,沉澱用水分次洗滌,至洗液不再顯氯化物的反應,乾燥,並熾灼至恆重,精密稱定,與0.6086相乘,即得供試品中含有硫酸鈉(Na2SO4)的重量。
本品按乾燥品計算,含硫酸鈉(Na2SO4)不得少於99.0%。
【性味與歸經】 鹹、苦,寒。歸胃、大腸經。
【功能與主治】 瀉下通便,潤燥軟堅,清火消腫。用於實熱積滯,腹滿脹痛,大便燥結,腸癰腫痛;外治乳癰,痔瘡腫痛。
【用法與用量】 6~12g,一般不入煎劑,待湯劑煎得後,溶入湯劑中服用。外用適量。
【注意】 孕婦禁用。不宜與硫黃、三棱同用。
【貯藏】 密閉,在30℃以下保存,防風化。
藥品用途
1、適用於多種單純性、繼發性便秘;
2、適用於大腸纖維鏡、直腸纖維鏡、X射線檢查、肛腸清潔前的腸道清潔;
3、單用或與其他藥物配伍治治療多種外科、婦科、內科、皮膚科疾患。
SFDA查詢信息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SFDA)官方網站查詢,截止2010年全國僅一家企業取得芒硝國藥準字批准文號。
產品名稱
| 芒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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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號
| 國藥準字z51022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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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本位碼
| 8690221500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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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單位
| 四川省川眉芒硝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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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類別
| 中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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劑型
| 原料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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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元明粉區別
元明粉(無水硫酸鈉,分子式Na2SO4,)是一種重要的基礎化工原料,廣泛用於化工、輕工、紡織、建材、醫藥、冶金等20多個行業,在傳統市場上通常用於洗滌、漂染、造紙、玻璃、皮革、合成纖維、油墨、橡膠等領域,也可作為輕質材料的摻合劑、水泥的添加劑和有機化工產品的催化劑。
元明粉按工業化生產方式組織生產,生產過程中對重金屬、微生物不做任何控制和檢測,存在重金屬和微生物超標的問題。
假劣種類
1、土法劣質芒硝
一些達不到生產標準、不具備芒硝生產許可證的廠家或家庭式小作坊生產的劣質芒硝,多採用土法生產,一般在冬季氣溫低時才能生產。其生產工藝簡陋,無廠房,生產時在地上鋪一條塑膠薄膜,從井下抽起的硝水直接注入塑膠薄膜中,夜晚溫度低,芒硝冷凍結晶後,將晶體舀出放在另一條塑膠薄膜上,濾乾後,採用多次使用的廢舊塑膠包裝袋進行產品包裝,副作用大,安全性差。貯存時,堆放在露天壩中,日曬雨淋,產品風化嚴重。失去結晶水後,產品顏色變黃,質量不穩定,易變質。
土法生產劣質芒硝完全是粗放的自然結晶,生產條件差,環境衛生惡劣;所使用的原料硝水未經過任何淨化處理,其色度、臭味、濃度、氯化鈉、鈣鎂總量均不能控制,硝水質量差;生產工序中,未採用任何檢測方法進行生產質量監控,成品中異物多,包裝質量差。成品中鐵鹽、鋅鹽、鎂鹽、砷鹽、細菌總數、黴菌數、大腸桿菌,活蟎等含量超標,質量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標準要求。”
2、工業元明粉的加工物
利用工業元明粉再加工生產,即將從市場上購買的元明粉溶於水,再過濾、冷卻、結晶。由於工業芒硝在生產過程中添加了純鹼、燒鹼等化工原料,產品污染嚴重,沒有按藥典炮製方法炮製,因此不能入藥用。
3、假芒硝(如工業用亞硝酸鈉,屬混用)
亞硝酸鈉(NaNo2)是一種食品工業用鹽。由於它可與血紅蛋白形成高鐵血紅蛋白具有護色作用,在食品中可用於肉製品、禽肉類罐頭的發色劑。但亞硝酸鈉對人體有害,可使血液中的低鐵血紅蛋白氧化成高鐵血紅蛋白,失去運輸氧的能力而引起組織缺氧性損害,攝入0.2~0.5g即可引起食物中毒,3g可致死。國家標準中對其使用量有嚴格的限制。
常見問題
芒硝(Na2SO4·10H2O)除用於人體疾病治療外,在畜禽疾病的治療上也有一定療效,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獸藥典》,但兩種產品的標準不同,不可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