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重整( medication reconciliation,簡稱Med-Rec),根據衛生保健組織認證聯合會( the Joint Commissionon Accreditation of Healthcare Organizations, JCAHO,簡稱聯合會) 的定義,是指獲得每個病人當前完整準確的院外用藥清單,比較目前正在套用的所有藥物與入院前及轉科前藥物醫囑是否一致或合理的規範化過程,包括藥品名稱、劑量、頻次及給藥途徑等; 涵蓋的藥物不僅包括處方藥,還包括非處方藥(OTC) 、草藥、疫苗、診斷和對比劑、替代治療藥物( 如天然藥物) 、放射藥物、血液製品、保健品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藥物重整
- 外文名:medication reconciliation
- 關鍵字:藥物清單
藥物重整,旨在最大限度的實現“保證患者醫療安全”這個首要目標,實現藥物治療的準確性和連續性,減少臨床用藥差錯和藥品不良反應。藥物重整的作用。
1.發展歷史
藥物重整最早由Pronovost 等於2003 年提出; 2004年,麥迪遜患者安全協作組織( the Madison Patient Safety Collaborative,MPSC) 成立了第一個藥物重整小組; 2005 年JCAHO將藥物重整列為“全民患者安全目標”之一; 2006 年JCAHO對其認證醫院強制實施藥物重整; 2007 年藥物重整成為美國醫院認證的條件。在此期間,很多機構和組織摸索實施藥物重整有效方法,2011 年6月,經廣泛調查和修訂後,這一目標較之前更易在臨床實施。
目前,在歐美,藥物重整已成為臨床藥師的重要職責之一,已成為美國、加拿大、荷蘭、新加坡國家推薦甚至強制實行的規範化工作,美國衛生系統藥師協會( The American Society of Health System Pharmacists ASHP) 的調查顯示,2008年美國有67. 7% 的醫療機構實施了藥物重整制度,預計到2015 年, 90%以上的醫療機構會實施藥物重整制度。在我國香港和台灣地區,藥物重整服務模式已經納入HIS( Hos-pital Information System,醫院信息管理系統) ,並設立重整專用程式,患者是否實施藥物重整以及實施的質量會記錄在資料庫里,作為下醫囑的依據和評估醫師的指標。在大陸,藥物重整起步較晚、受重視程度不高,沒有形成一個分工明確的常態化、強制性工作,國內相關文獻較少,由於缺乏相應的實施經驗及成熟服務模式,很多藥師只是學習和借鑑美國等已開發國家經驗,在少數病人中試點實施,在臨床實踐中不斷摸索並完善服務模式。
2. 藥物重整的作用
2.1 減少藥療偏差,保障用藥安全
藥物重整的目的就是解決上述問題,通過收集患者完整準確的用藥史,經多方共同合作實施全面正確的藥物重整,提前識別並解決這些用藥不一致行為,減少不必要的藥療偏差。
2.2 保障藥物治療的準確性和連續性
ASHP 鼓勵醫院及各種醫療機構,通過多組織跨學科合作實施藥物重整服務,以保障患者照顧的準確性和連續性。藥物重整為患者提供了一個無縫的藥學服務模式,特別是從藥物重整的作用。
2.3 節約醫療成本
藥物重整具有明顯的經濟學優勢: 醫院實施以患者為中心的藥物重整制度後,雖然每年需新增藥師相關費用35 000美元、但卻可節省不良事件相關費用150 000 美元。藥師主導的藥物重整可增加2. 2QALYs ( Quality adjusted lifeyears,質量調整生命年) ,減少藥物相關費用約3 002 英鎊。在重整方式上,研究顯示,HIS系統聯合其他藥物重整措施可大大提高成本-效益。可見,藥物重整在保障藥物安全有效的同時,也達到了為長期住院患者節約了醫療費用的目標,符合我國正在進行的新醫改方向。
3.藥物重整的內容與方法
3. 1 重整對象
理論上,凡是具有發生用藥不一致風險者都應普遍實施藥物重整,尤其是新入院患者。而實際上,由於藥物重整的過程非常複雜,在普遍實施的基礎上應關注重點人群。
3.2 重整實施者
目前美國藥物重整的實施者,正在逐漸由過去的醫生護士向臨床藥師轉變。臨床藥師是藥物治療的專家,具有深厚的藥學背景和全面的藥學知識,可以提供更加科學有效的信息及最佳的用藥建議,在實施過程中及時干預並修正,可最大限度地避免不良事件發生和惡化; 在醫療轉換截點,臨床藥師還可通過實施用藥教育提高患者藥物依從性,通過治療藥物監測等手段保障藥物治療的安全有效。實踐顯示,由藥師承擔此項可以明顯降低藥療偏差的發生率和嚴重程度,獲得更準確的用藥信息。臨床藥師有能力成為藥物重整跨學科、多領域合作的領導者,保障其順利實施。
3.3 重整時間
採集患者用藥史最佳時間即為患者入院和轉科後24 h內,這樣獲得的用藥史更加準確和詳細,方便及時調查和補充,在患者入院次日即可實現藥物重整,及時避免或糾正用藥不一致行為。Forster 等研究發現,患者從醫院轉回家庭治療後,每5人中有1 人會發生不良事件,其中大多數是可預防或改善的,由此可見,出院時的藥物重整也是非常必要的,可在患者出院前1 d 實施藥物重整,若患者下午出院,也可選擇在當天上午實施。
3.4 重整方法
不同機構和醫院之間藥物重整的方法不同,總的來說藥物重整是一個綜合的收集、核實、比較和分享的過程,具體步驟如下:
3.4.1 收集用藥史,是藥物重整的基礎通過問診患者或家屬、電話諮詢患者的全科醫生或社區藥師、查看自帶藥品或既往調劑記錄等方式獲得患者用藥清單。
3.4.2 重整藥物和醫囑清單,是藥物重整的關鍵獲得清單後,與目前藥物醫囑對比,發現其中藥物不一致後與醫生交流,確定其是否為非故意的不一致行為,進而根據患者此次治療需要,對藥物進行重整。
3.4.3 分享這個完整的清單,是藥物重整的結果患者出院時,臨床藥師將重整後的最佳出院藥品清單( a best possible medication discharge list,BPMDL) 交予患者,清單內容包含繼續使用藥物、增加藥物、停止藥物及在院調整藥物,還包含出院後恢復藥物及新開藥物等,並註明藥物的名稱、劑量、服藥時間及適應證等。
藥物重整自2003 年提出,至今不過十幾年時間,在實施人員、方法、流程、結果評價指標等多方面都有待進一步改善。臨床藥師通過藥物重整,更好的為患者的安全健康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