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縣審計局

藤縣審計局,是藤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藤縣審計局
  • 辦公地址:藤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構成情況,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藤縣審計局成立於1984年1月,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根據《中共藤縣委員會辦公室、藤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藤縣審計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辦發〔2019〕33號)檔案的相關規定,藤縣審計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各級黨委關於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審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主管全縣審計工作。負責對縣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自治區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年度審計計畫。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縣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情況報告。向縣長提出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報告。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縣委、縣人民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縣委和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包括:國家和自治區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縣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縣直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使用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本縣投資和以本縣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縣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本縣國有企業、本縣國有資本產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和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根據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和項目執行情況;法律法規規定應由縣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鄉(科)級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縣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審計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縣人民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全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全縣審計系統的套用,建立健全縣審計信息系統。
(十)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加強全縣審計工作統籌,明晰縣審計機關職能定位,理順內部職責關係,最佳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最佳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內設機構

藤縣審計局共有直屬單位2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局屬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全額撥款事業單位1個。行政單位是:藤縣審計局機關本級。局屬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是:藤縣政府投資審計中心(公益一類)。
藤縣審計局機關內設機構共設8個職能股室,分別是:辦公室、綜合審理股、財政金融經貿審計股、行政事業審計股、經濟責任審計分局、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股、電子數據審計股、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審計股。

人員構成情況

藤縣審計局人員編制總數為26人,其中行政編制16名,全額事業編制8名,機關後勤服務聘用人員控制數2名。其中,在職在編21人,包括:行政在職在編15人,全額事業在職在編5人,機關後勤服務聘用人員控制數在職在編人員1人。其他聘用人員16人,離退休人員7人(其中離休0人)。

現任領導

局長:鄧例寧

所獲榮譽

2020年11月,被評為第六屆全國文明單位。
2020年12月28日,入選廣西壯族自治區記一等功公務員集體名單。
2021年6月,藤縣審計局黨支部榮獲“廣西壯族自治區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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