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伊第二共和國憲法是1965年11月蒙博托出任總統,宣布成立第二共和國。1967年6月24日經公民投票通過憲法,1974年和1982年兩次進行修改。共8章114條。憲法序言中寫道,薩伊人民團結在人民革命運動內,以蒙博托主義為指導,決心捍衛領土完整和統一,保持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獨立,確保個人的物質福利,確信非洲人民只有通過非洲統一道路才能徹底擺脫外國的控制。憲法規定,薩伊共和國是統一的、民主的、社會的和世俗的國家。
人民革命運動是唯一的國家機關,全體薩伊人均為人民革命運動(執政黨)成員。人民革命運動的機構包括以下7個:人民革命運動主席、共和國總統、黨代表大會_、中央委員會、政治局、立法委員會、執行委員會~和司法委員會。人民革命運動主席是法定的共和國總統,也是政府首腦和武裝力量最高統帥,其主要職權有:負責主持人民革命運動代表大會、中央委員會、政治局和執行委員會(政府);有權任命和免除政府總理、部長、省長、武裝力量各級軍官、法院和檢察院負責人;在立法委員會休會期間或特殊情況下,可以頒布指令和採取法律措施;有權改變法院判決;必要時可以宣布緊急狀態和採取一切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