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宿州市委辦公室、宿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關於印發的通知 》 (宿辦秘 〔 2 010〕 17 號)和縣委、縣政府 《 關於蕭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 》 (蕭發 〔 2010 〕 7 號)精神,設定蕭縣科學技術局(蕭縣知識產權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蕭縣科學技術局
- 所屬部門:蕭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蕭縣
- 局長:邊志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與科技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研究確定全縣科技發展的重大布局和優先領域;推動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二)負責編制科學技術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科技重大專項;負責縣級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的安排與管理工作。
(三)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產業化政策;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指導高新技術產業工作。
(四)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意見和建議,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
(五)組織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政策和措施,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六)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意見和措施建議,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
(七)提出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建議,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
(八)負責編制全縣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歸口管理全縣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做好專利法的宣傳、專利諮詢、專利服務工作;負責管理全縣專利代理機構和專利代理人。
(九)負責歸口管理的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資源合理配置意見和措施。
(十)歸口管理全縣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工作;擬訂科普工作規劃,推動科普工作;負責相關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工作;指導科技中介工作,推動科技服務體系建設;管理全縣民營科技工作。
(十一)歸口管理科技外事工作;承擔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組織技術出口和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創新工作。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科技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人秘股
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政務公開、督查督辦、計畫生育、綜治、安全保衛和信息、信訪等工作;承擔機關和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單位財務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編制全縣科學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科技發展政策;組織重大科技調研;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和建議;編制歸口管理的科技經費預決算並監督執行;會同有關方面擬訂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經費管理辦法;承擔科技宣傳與新聞發布工作;承擔縣國防科技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成果與技術市場管理股
研究提出促進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承擔科技類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業務主管單位職責;承擔科技獎勵工作;負責科技成果管理、技術市場工作。承辦有關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承擔相關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工作;擬訂科技保密管理辦法。會同有關方面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意見和建議;會同有關方面推進科技體制改革;組織實施軟科學計畫;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制定科普工作規劃。
(三)業務股
編制縣級重點科研項目計畫,提出科技計畫經費配置建議;協調規劃和計畫的實施組織;擬訂科技重大專項工作計畫、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村與社會發展領域的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相關領域科技攻關計畫和政策引導類科技計畫;組織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相關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推動農村科技進步;指導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指導農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推進區域創新體系建設。統籌協調科技創新平台建設工作;承擔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承擔技術出口與保密審查以及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創新工作。
四、智慧財產權辦公室
宣傳貫徹與智慧財產權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編制全縣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全縣專利與相關產業協調發展的戰略並組織實施;依法處理專利糾紛,查處假冒專利行為;負責全縣專利代理機構、代理人的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專利信息網路發展規劃,指導專利信息利用和服務工作;負責專利工作的對外聯絡與合作交流,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
科技開發套用中心
承擔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和展覽展示等具體事務工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產品升級;承擔為企業提供科技創新方面的技術諮詢、科技培訓、項目申報和技術轉移轉讓服務等工作;組織企業與科研機構、科技中介機構、高等院校的交流與合作;完成局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人員編制
縣科學技術局(縣知識產權局)機關行政編制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智慧財產權辦公室主任1名;股級領導職數3名。
其它事項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 邊志強
黨組成員、副局長:張偉
黨組成員、副局長:劉純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