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縣工業經濟委員會

蕭縣工業經濟委員會

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市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意見》(皖辦發[2004]19號)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宿辦發)[2005]9號,組建蕭縣工業經濟委員會,為縣政府組成部門,同時掛縣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牌子。縣工業經濟委員會是縣人民政府負責調節經濟運行和工業生產的綜合管理部門。縣政府授權縣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享有所有者權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蕭縣工業經濟委員會
  • 所屬部門:蕭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蕭縣
主要職能:
一、監測、分析國民經濟運行態勢,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工作措施,負責調節和解決經濟運行和工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向縣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負責工業行業管理,擬訂工業行業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指導行業產業結構調整,提出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指導鹽業行政(經營)管理工作。
三、縣政府授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進行監督,加強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工作;依法指導全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
四、研究擬訂國有企業改革的政策措施和企業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企業改組、改造,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指導企業管理和法制工作。
五、 組織推動企業技術創新,實施高技術產業和企業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促進信息產業發展,推進企業科技進步。
六、監測、分析國民經濟發展動態的行業、區域的發展特點,指導個私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研究提出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產業發展方向和重點,協調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七、研究擬定和組織實施經濟幹部和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培訓規劃,指導企業智力引進;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指導相關學會、協會和研究會工作。
八、 指導企業思想政治工作、文明創建和企業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和反腐敗工作;依照法定程式負責企業的考評、獎懲,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九、 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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