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縣審計局

蕭縣審計局

蕭縣審計局是蕭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蕭縣審計局
  • 所屬地區:蕭縣
  • 所屬部門:蕭縣人民政府
  • 局長:王志宏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審計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審計業務規範性檔案;負責對縣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證全縣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年度審計計畫,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縣長提交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向縣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縣政府、市審計局報告和向縣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及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1.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縣直各部門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2.縣直各部門、事業單位及下屬單位的財政收支;
3.使用縣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4.縣級政府投資和以縣級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5.未全部使用財政資金,財政資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超過50%,或者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擁有項目建設、運營實際控制權的;
6.縣政府部門管理的和受縣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7.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8.對縣屬國有企業、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與國計民生有重大關係、接受財政補貼較多或者虧損數額較大的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狀況進行審計監督;
9.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應由縣審計局組織實施的審計。
(五)組織實施對貫徹執行國家方針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情況的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國家審計署、省審計廳、市審計局授權項目審計;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
(六)組織開展黨政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七)辦理經濟大要案件移送和審計查證;配合、協助有關部門查處經濟案件。
(八)組織實施對內部審計的指導與監督;監督社會審計組織的審計業務質量。
(九)根據縣政府和市審計局有關規定,負責審計信息上報、披露、審計新聞發布,為領導機關經濟決策提供依據。
(十)承擔局機關審計幹部隊伍建設;組織指導審計系統教育培訓工作。
(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人秘股
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會議的組織和有關報告、檔案以及機關管理制度的起草;管理局機關文電處理、檔案、保密、財務等事務;負責辦理局機關的機構編制和人員管理、工資福利;負責辦理局機關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和公務員考核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資格考評工作;負責老幹部管理工作;協助管理鄉鎮審計站負責人;組織和指導審計系統的教育培訓;協助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機關精神文明創建工作;組織開展審計宣傳工作;負責指導內部審計工作和社會審計質量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審計學會和內審協會工作;負責特邀審計員和行風監督員的聯絡工作;負責審計理論研究和審計科研工作。
(二)綜合法規股(審計信息化指導股)
承擔審計工作規劃編制和年度審計項目安排工作;承擔審計業務規章制度的草擬、修改和報批;承擔審計業務質量的監督檢查;審核與覆核局機關的審計報告、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受理審計複議、行政訴訟和辦理有關法律事項;負責辦理紀檢、法務部門查處大要案件的聯絡和移送工作;負責審計統計與信息工作;組織實施審計普法教育,指導全縣審計機關的法制工作;負責審計業務法規、圖書資料的整理、收集和管理工作;承擔計算機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套用的職責,負責“金審工程”建設工作;負責信息化技術套用與推廣、軟體的開發利用及網路建設。
(三)財政金融審計股
負責審計縣本級預算執行情況、政府採購制度的執行情況、國庫集中收付情況、縣地稅局及其直屬分局稅收征管情況、縣國庫辦理縣級預算內外資金的收納撥付情況;負責審計鄉鎮人民政府財政決算;根據授權,負責對國有金融機構在我縣分支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狀況的審計;負責對我縣地方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狀況的審計;開展相關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四)經濟貿易審計股
負責對縣屬國有企業、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與國計民生有重大關係、接受財政補貼較多或者虧損數額較大的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狀況進行審計監督;組織實施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的企業審計;開展相關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五)行政事業審計股
組織審計縣人大機關、縣政府工作機構、縣政協機關、縣法院機關、縣檢察院機關和政黨組織、社會團體的財政財務收支;組織審計縣政府主管部門和縣級人民政府管理的教科文衛專項資金;開展相關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六)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股
負責審計縣政府有關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負責審計由縣政府主管部門和受縣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農業、林業、水利、扶貧開發、資源環保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負責審計鄉鎮人民政府管理的農林水利、資源環保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組織、指導農村鄉鎮資金審計工作;指導全縣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業務;開展相關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七)社會保障審計股
組織審計縣政府主管部門、縣級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人員編制

縣審計局編制總計47名,領導職數為6名。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王志宏
黨組成員、副局長:王世乾
黨組成員、副局長、工會主席:邵長勝
黨組成員、總審計師:蘇愛麗
黨組成員:劉昌禮
主任科員:杜廣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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