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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資訊
蕭山區人民檢察院的前身為蕭山縣人民檢察署,成立於1951年10月。
1954年12月,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的通知,蕭山縣人民檢察署更名為:蕭山縣人民檢察院。建國初期的蕭山縣人民檢察院,圍繞中心,積極參加清匪反霸、土地改革、鎮壓反革命、“三反”、“五反”等鬥爭,捍衛了無產階級政權,懲治了一大批犯罪分子。1959年1月,蕭山縣人民檢察院從隸屬於寧波人民檢察分院改為隸屬於杭州市人民檢察院。1965年11月,中共蕭山縣委(65)第178號檔案通知:經縣常委會議討論決定,報省委蕭山社教工作團黨委批准,撤銷蕭山縣人民檢察院。至此,蕭山檢察中斷13年。
蕭山人民檢察院重建於1978年7月6日,當時蕭山縣公安局辦公用房掛牌辦公,總共8名幹警,無內設科室;1979年10月,建造辦公大樓400平方米,地址為蕭山縣城廂鎮直石板弄17號;2000年搬入建築面積為7600平方米的辦公大樓,內設18個職能科室,共有幹警122名。從重建到現在,蕭山區檢察院走過了三十一年的歷程。期間,經歷了艱苦創業、不斷壯大、快速發展的光輝過程。
三十一年來,在幾代蕭檢人的共同努力下,繼獲得省內首個“全國模範檢察院”的光榮稱號後,又先後被高檢院授予“人民滿意檢察院”、“全國先進檢察院”等榮譽稱號。
內設機構
辦公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