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俛除吏部尚書制

《蕭俛除吏部尚書制》是唐代白居易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蕭俛除吏部尚書制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白居易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蕭俛除吏部尚書制
敕:古者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季代以還,鮮由茲道。先皇帝常創於是,故在位十五載,凡解相印者殆二十人,多寵為大僚,或付以兵柄。矧予小子,宜有加焉。而輔弼之臣,嘗經一日造吾膝,沃吾心,則思與之始終,厚申恩禮,不惟勸感來者,且不敢失墜先志也。尚書右僕射蕭俛,忠肅孝敬,佐吾為理,以勤事國,以疾退身,本末初終,不失其道。既免樞務,倚為右揆(一作俾居端揆)。朕欲加恩超等,復吾前言,而俛繼上讓章,至於三四,敦諭煩切,陳乞彌堅。是用正命為選部尚書,而冠六卿,統百職,尚可以表吾寵重,亦所以成爾謙光。爾宜欽厥始,慎厥終,毋忝我褒揚之命。可吏部尚書。

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年),唐代詩人。字樂天,號香山居士。生於河南新鄭,其先太原(今屬山西)人,後遷下邽(今陝西渭南東北)。貞元進士,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年間任左袷遺及左贊善大夫。後因上表請求嚴緝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兇手,得罪權貴,貶為江州司馬。長慶初年任杭州刺史,寶曆初年任蘇州刺史,後官至刑部尚書。在文學上,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是新樂府運動的倡導者。其詩語言通俗,人有“詩魔”和“詩王”之稱。和元稹並稱“元白”,和劉禹錫並稱“劉白”。有《白氏長慶集》傳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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