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鏡湖區應急管理局

蕪湖市鏡湖區應急管理局

蕪湖市鏡湖區應急管理局是蕪湖市鏡湖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蕪湖市鏡湖區應急管理局
  • 所屬部門:蕪湖市鏡湖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蕪湖市
  • 現任領導:葛君(局長、黨支部書記)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劃,組織起草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規範性檔案,擬定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執行國家、地方標準和規程。
(二)負責全區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區各公共服務中心(街道辦事處)、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工作的組織安排和突發事件的組織安排,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區委、區政府負責同志指示要求。協助區委、區政府負責同志做好需要由區委、區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全區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擬定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全區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區應對一般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一般以上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承擔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相關工作,按規定承擔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管理相關工作。指導各級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組織協調消防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草原火災、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承擔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有關部門和公共服務中心(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工作,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組織全區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依法組織事故調查處理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十二)承擔全區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做好全區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十三)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十五)承擔除無儲存設施的危險化學品(劇毒、易制爆除外)經營單位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和日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六)承擔本行政區域內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布點規劃與零售許可和日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七)承擔本行政區域內第三類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經營單位的備案和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工作。
(十八)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九)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
(二十)承擔區防汛抗旱、抗震救災、森林防火指揮部職責。
(二十一)承擔區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區救災減災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二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1.局長、黨支部書記:葛君。主持全局工作。
2.副局長、黨支部副書記:嵇興富。分管黨建、法制、人事等工作
3.副局長:王江海。分管安全生產等工作。
4.區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大隊大隊長:楊善明。分管安全生產執法、應急管理和災害指揮協調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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