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城市管理局

蕪湖市城市管理局

蕪湖市城市管理局是蕪湖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蕪湖市城市管理局
  • 辦公地址:蕪湖市政通路66號(市政務文化中心D區)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歷史沿革

2000年3月,蕪湖市成立市容管理局;2002年6月與文明辦合署辦公;2003年7月,蕪湖市成立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與市容局、文明辦合署辦公(三塊牌子、一套班子),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工作;2007年12月,市文明辦劃屬市委宣傳部管理。2015年2月,市容管理局更名為城市管理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擬訂市政、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等城市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和規範性檔案,並指導監督實施;結合本市實際,負責擬訂市政、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等城市管理的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城市管理及行政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協調、監督檢查、考核評價,負責擬訂考評辦法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市容管理和城市公共空間秩序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容貌標準相關工作並組織實施;負責戶外廣告規劃的編制工作;負責大型戶外廣告設定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戶外廣告設施使用權的出讓工作;負責全市亮化、美化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報刊亭、攤點群的規範管理;牽頭負責全市城市管理綜合整治工作;指導、督查市容秩序管理方面的安全生產工作。
(四)負責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生活垃圾(餐廚垃圾)、建築垃圾處置的指導、管理和監督工作;參與城市公廁、垃圾中轉站等城市環境衛生基礎設施項目可行性研究、方案審查和工程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全市環境衛生方面新裝備、新技術的引進和推廣套用;指導、督查全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工作;牽頭組織實施市區環衛設備採購工作;負責環境衛生城鄉一體化推進工作;指導、督查農村垃圾廁所專項整治工作;負責全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用徵收的組織協調工作;指導、督查環衛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五)負責市政設施、市區防汛排澇、市區排水管理;負責城市地下管線管理;負責雕塑公園的運營管理;指導、督查市政設施(含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園林綠化管理方面的安全生產工作。
(六)負責行使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環境保護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務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處罰權及相關行政監督檢查、行政強制職權。
(七)負責全市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教育培訓、指導監督;負責跨區域和重大複雜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等工作;負責全市城市管理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負責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八)承擔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和市查處違法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宣傳、資產管理、財務、檔案、綜合治理、政務公開以及保密保衛等工作;承擔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工作;牽頭協調本單位承擔的市政府目標任務考核工作;負責本單位承擔的市委、市政府交辦任務的督辦工作;承擔機關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教育、離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承擔機關黨建、效能建設、精神文明創建和群團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國有資產、財務等工作。
(二)考核指揮中心。負責草擬縣(區)、市直相關部門城市管理工作考評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管理相關信息的採集、分類、派遣、核查,牽頭協調處理城市管理相關問題;負責建立健全考核機制;負責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設、維護及套用培訓;承擔“12319”城管服務熱線日常管理工作;承擔城市管理方面上級交辦、新聞媒體曝光以及重點、難點等問題的交辦督辦工作;負責重大活動的保障工作;指導全市城市管理格線化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突發事件應急指揮;牽頭組織城市管理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及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督查安全生產應急體系及制度建設;牽頭承擔綜合性創建相關工作;負責“市長上路”“局長上路”等活動的組織協調、保障工作;承擔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法規和行政審批科。指導全市城市管理執法和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對全市城市管理執法工作進行政策研究、業務指導,組織對全市城市管理執法案件評查;負責行政執法案件審查、審核工作;負責全市城市管理執法人員資格證和執法證的管理工作;負責城市管理依法行政、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協調、組織全市城市管理執法方面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起草、修訂、審查和報批;負責相關政策法規的解釋、彙編工作;承辦信訪、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工作;辦理市政設施、市容環衛、園林綠化等行政審批事項。
(四)市容管理科。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市容市貌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市容市貌管理和城市公共空間秩序管理工作;負責草擬全市市容市貌管理的規範、標準、規定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指導、協調城區城市管理綜合整治工作;指導報刊亭、攤點群等規範管理工作;承擔戶外廣告規劃的編制和大型戶外廣告設定的管理工作,承擔大型戶外廣告設施使用權的出讓工作;指導、督查大型戶外廣告設定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市區亮化、美化建設和管理工作。
(五)環境衛生管理科。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環境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草擬全市環境衛生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環衛作業的勞動定額、作業標準相關工作;指導、協調全市環境衛生工作,推進環衛管理城鄉一體化工作;負責對市區“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區”管理工作;負責建築垃圾處置的指導、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全市生活垃圾(餐廚垃圾);負責對垃圾處理企業實行行業指導和監督;參與公廁、垃圾中轉站等基礎設施項目可行性研究、方案審查和工程竣工驗收工作;指導、督查農村垃圾治理工作;牽頭組織實施全市環衛設備採購工作;負責全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用徵收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環衛企業、垃圾處理企業的資質審查和核發;指導、督查全市垃圾分類處理工作;指導、督查環衛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牽頭組織城市管理領域環境保護工作。
(六)市政園林科。承擔組織制訂市政、園林的行業技術標準;負責市區市政、園林的行業管理;負責園林綠化的規劃、計畫的制訂以及管理工作;負責市政設施運行管理、市區防汛排澇、市區排水管理;負責城市地下管線管理;負責雕塑公園的運營管理;負責編排城市維護資金;指導、督查市政設施(含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園林綠化管理的安全生產工作。

現任領導

副局長:徐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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