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三山區人民法院

蕪湖市三山區人民法院

蕪湖市三山區人民法院成立於2006年6月30日,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三山區龍湖大道與磨山路交叉口西南側。全院正式在編幹警36人,其中法律本科學歷24人、碩士8人、2人碩士在讀。共有19人具有法官資格。

2020年3月,榮獲全省法院執行工作先進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蕪湖市三山區人民法院
  • 區位:蕪湖市三山區
  • 地址:三山區龍湖大道與磨山路交叉口西南側
  • 郵政編碼:241080
  • 聯繫電話:0553-3918168
  • 成立時間:2006-06-30
  • 全院人數:36人
  • 院長姓名:楊獻榮
法院簡介,機構設定,法院建設,所獲榮譽,

法院簡介

2006年6月,隨著蕪湖市新一輪行政區劃調整,三山區人民法院在兩個鄉鎮合併成立的新區熱土上應運而生。

機構設定

蕪湖市三山區人民法院現設有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商事審判庭)、行政庭、審監庭、執行局、研究室和響水澗法庭等9個業務部門以及紀檢組、政治處、辦公室、法警隊等4個綜合部門共13個內設機構。

法院建設

一、構建訴訟服務中心,打造便民利民新品牌
(一)最佳化布局,打造司法便民平台
在訴訟服務中心建設過程中,三山法院始終堅持高標準,多功能,努力健全軟、硬體設施。訴訟服務中心建築面積1000多平方米,設有訴訟引導、立案審查、訴訟費預收結算、執行款支付、立案調解、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查詢諮詢、材料收轉、判後答疑、信訪接待等視窗,專辟等候區、法官會見室、調解室,配置休息座椅、觸控螢幕、電子顯示屏、電腦、印表機、複印機、飲水機、筆墨紙張、報刊、老花鏡等便民設施,將裝幀精美的各類訴訟指南放在醒目位置供當事人免費查閱。對調解室按照家居標準進行裝修,懸掛以和諧為主題的字畫和溫馨標語,突出對話氛圍,減少對抗因素,以緩和矛盾、贏得調解成功。大廳內擺放各種生機盎然的盆景和綠色植物,讓來訪者真切感受到人性化關懷,拉近法院與人民民眾的距離。通過對一樓大廳適度改造,合理劃分功能區域,有效整合服務資源,為當事人提供“一站式、多層次、全方位、低成本”的訴訟服務。
(二)最佳化人員配置 實現一流管理
在人力配置上,從各部門選調年富力強、審判經驗豐富、善做民眾工作,勤勉敬業、熱心服務的精幹力量和優秀年輕幹警充實到訴訟服務中心,將訴訟服務中心建成三山人才聚集地和展示法官才幹的平台。目前,訴訟服務中心共有幹警8名,承擔著導訴、立案接待、訴前調解、訴訟救助、判後答疑、信訪接待、便民服務等多項工作職能,最大限度地實現了訴訟服務的科學化和人性化。建立首問負責、服務承諾、辦事公開、文明接待等一系列制度,制定《三山區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行為規範》、《三山區人民法院司法規範用語和禁忌用語》,要求視窗工作人員著裝上崗、舉止得體、服務周到、用語文明、高效及時;做到分工不分家,人人都是信訪接待員、法律諮詢員,當事人無論走到哪個視窗,都能得到滿意、溫馨的服務。
(三)延伸中心服務 提供全方位服務
訴訟服務中心在原有職能基礎上增設訴前調解、司法確認、排期開庭、文書送達、案件速裁、訴前保全等功能,真正實現“一站式”服務,讓當事人走進一個廳,事情全辦清。對外積極延伸服務職能,對一些老年人、殘疾人、病患者等不方便參加訴訟的特殊群體和外地當事人,開展上門立案、郵寄立案服務。特殊案件在電話預約後,訴訟服務中心均可在非工作時間派專人為其辦理立案,預交、結算、退還訴訟費等手續。對內努力拓展服務事項,為當事人提供材料轉接,法官預約等服務。當事人對裁判不服或不理解的,由訴訟服務中心法官直接或聯繫承辦人進行判後答疑。
(四)開展親民愛民活動 彰顯司法人文關懷
積極開展司法求助工作,對困難當事人要求緩、減、免交訴訟費的,由訴訟服務中心提出辦理意見,直接交院領導審批。對涉及農民工及婦女、兒童、老人等合法權益的案件開闢綠色通道,實現優先立案、優先排期開庭、優先分流審理。堅持面向基層,面向民眾,大力推行巡迴辦案。以各法官便民聯繫點為依託,走到農戶家中去,走向田間地頭,儘可能為當事人訴訟提供方便,努力把便民訴訟的觸角延伸到民眾身邊。指派資深法官負責信訪接待、訴訟指導、法律諮詢工作,對依法應當處理和可以處理的問題當即予以解答或解決,對依法不能辦理或不屬法院管轄的事項,向當事人耐心說明情況並告知解決的渠道,做到來訪必接、有問必答。堅持實行院長接待日制度,對信訪案件實行“四定一包”責任制,努力在“事要解決”上下功夫。
二、創新調解思路,走特色調解之路
三山緊緊圍繞“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 的工作主題,把審判工作與各項主題教育實踐活動有機結合,從構建和諧社會的大局出發,緊密結合三山農業人口比重大、宗法宗族觀念強的區情實際,通過藉助社會各界力量,嫁接先進經驗,創新調解方法,完善工作機制,逐漸走出了一條富有特色的調解新路。
(一)堅持調解優先 服務穩定大局
“抓調解,促和諧”一直是三山民商事審判的工作思路。在院黨組的研究布置下,三山民商事調解工作都是從年初抓起,一線業務庭均定下了60%以上的調解工作目標。把聽取民商事調解工作匯報、參加全市法院法官論壇、考察借鑑先進經驗等活動納入年度工作要點,把調解觀念的教育納入到全院幹警大會、院務會、庭務會的議程里,把調解工作的成效納入到年終的評先評優活動中,與法官的崗位目標考核、職務晉升相聯繫,逐層狠抓幹警思想認識的提高,把最終實現案結事了作為民商事審判的工作重點和終極目標。正是在這一指導思想的指引下,三山牢固確立了全員參與、全程調解、多方協作、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調解工作也呈現出良性發展的態勢。
(二)堅持三級聯調 細化工作責任
為適應“全方位、全過程”調解要求,三山借鑑廊坊經驗,建立了三級聯調機制,即一般案件由審判員調解,複雜案件由庭長介入調解,疑難案件可提請分管副院長、院長介入調解。在進一步強化案件承辦法官第一責任的同時,將調解責任分解到參與案件處理的每一個崗位和人員,做到立案人員、送達保全人員、書記員、人民陪審員、審判員、庭長、院長人人有責任,人人有任務。立案送達人員能化解的糾紛不推給審判人員;審判人員調解的案件,人民陪審員、書記員積極配合;疑難複雜、處理難度大的案件,庭長、院長幫助做工作,在全院形成齊抓共管、全員參與的調解工作合力,確保實現案件“全方位、全過程”調解,全面發揮“三級聯調”機制的積極作用。
(三)堅持八步調解 運用十種方法
根據民事訴訟的特點,三山要求辦案人員樹立隨時組織當事人進行調解的意識,提出了立案調解、送達應訴調解、送達保全調解、交換證據調解、開庭之前調解、庭上調解、庭後調解和判後答疑調解的“八步調解法”。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在案件審理的每一個環節,都要貫徹“調解優先”、“以調為主”的原則,把調解貫穿到訴訟過程的每個環節、每個階段和每個節點上,層層銜接,環環相扣。抓住一切可能調解的有利時機,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解決糾紛。 在具體調解方法上,三山除了按照市中級法院倡導的六種調解方法(即靠背法、換位法、說理法、勸導法、借力法、會診法)積極開展調解工作外,還總結了冷卻法、暗示法、震懾法、算賬法四種行之有效的調解方法。實踐證明,在調解方法的選擇上,因案而異,因人而變,也讓我們的調解工作更加如魚得水,更加豐富和高效。
(四)堅持聯動調解 形成工作合力
三山區情比較特殊,村民居住地域性強,宗族觀念重,風俗習慣也有著很多細微的差異。村民一旦發生糾紛,往往首先想到的是當地的通行做法,而不是國家的法律法規,處理稍有不慎即容易激化矛盾,甚至引發群體性事件。通過一段時間的摸索,三山也逐漸掌握了處理此類問題的方法,建立了以法院為主、多方聯動的調解工作機制,與轄區內各行政部門和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建立了定期聯繫和適時通報制度,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有力整合了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調解等社會調解資源。法官遇到較為複雜、調解難度較大的案件較大的案件,一般都會主動邀請當地的人民調解員、行政執法人員、人民陪審員、村(居)委會負責人以及當事人的親屬、親戚或當地有威望的人參與調解,最大限度地爭取各方面力量,提高對當事人說服力。
今後,三山法院將繼續探索為民服務的新路子、 新方法, 不斷拓展中心服務領域,提升服務層次,總結和改進工作方法,創新調解工作機制,為當地經濟社會的和諧穩定做出更大的貢獻。

所獲榮譽

三山區人民法院建院以來,始終堅持以執法辦案為第一要務,充分發揮化解矛盾糾紛的審判職能。先後獲得了“市級文明單位標兵”、“市綜合治理先進單位”、“全省先進法院”、“全省無執行積案先進法院”、“全省優秀訴訟服務中心”“全省法院文明接訪室”、“全省法院思想宣傳工作先進集體”、“全省基層維權先進集體”及“全國五四紅旗團支部”等多項集體榮譽,多名幹警受到表彰和立功嘉獎。
2020年3月,榮獲全省法院執行工作先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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