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琬眾事不理案,此案發生於東漢獻帝建安十九年(公元214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蔣琬眾事不理案
- 出處:《三國志·蜀書·蔣琬傳》
- 發生年代:東漢
- 涉及人物:蔣琬
人物介紹,案件經過,
人物介紹
蔣琬是隨劉備入蜀的荊楚人士,劉備平定益州,以蔣琬為廣都縣長。
案件經過
劉備借出巡之機突然來到廣都縣衙,見蔣琬飲酒沉醉不醒,縣裡有很多事務都積壓未處理,大為震怒,命人推治蔣琬,擬處以極刑。軍師諸葛亮為他請命說:“蔣琬是治理國家社稷的偉器,並非治理百里之地的人才。況且他行政是以安定民眾作為根本的,並不做表面文章。希望主公再加考察。”劉備平素敬重諸葛亮,因他的說情,不便再將蔣琬治罪,僅給予免官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