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梁濟陽(今河南蘭考縣)人,生卒年不詳。家傳律學。南齊《永明律》制定後未頒布施行,律文散失,蔡法度能記述其內容。天監元年(502)八月,梁武帝任蔡法度為尚書刪定郎,增損永明舊本,制定律令;並命尚書令王亮、侍中王瑩、尚書僕射沈約等人參議律令。 基本介紹 本名:蔡法度所處時代:南北朝梁出生地:濟陽主要成就:參議律令 Cai Fadu蔡法度天監二年“夏四月癸卯,尚書刪定郎蔡法度上《梁律》二十卷,令三十卷,《科》四十卷”,詔頒行天下(《梁書·武帝本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