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永令

蔡永令(1901年4月12日—1966年9月7日),又名作鵬,別名壽鵬、大鵬,河南郾城人。1926年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同年轉為中共黨員。郾城抗日游擊隊的組織者和領導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蔡永令
  • 別名:作鵬
  • 國籍中國
  • 性別:男
1927年3月,蔡永令到武昌農講所學習,被分到特別培訓班。不久,北伐軍沿京漢鐵路向河南進發,前線急需人員在軍前做政治思想工作,挑選了蔡永令在內的河南籍的同學,組成國民革命軍總政治部特別工作組,開赴前線。特工組設黨支部,蔡永令任幹事。
“四一二”反革命政變後,國民革命軍直屬部隊返回武漢。後經總政治部介紹,蔡永令到國民革命軍暫編19軍高桂滋部總政治處任政訓員。
1928年10月,縣委委員董友坤被捕叛變。蔡永令輾轉來到省城開封尋找黨組織。12月,蔡永令在開封宋門大街省委機關被捕,於1929年7月獲取保釋放。
1929年11月,蔡永令和地下黨員田方取得聯繫。同年,黨組織決定調蔡永令到開封配合工作。到開封后,因田方被捕,蔡永令及時採取臨時措施,打入石友三部第5旅旅部搞軍運工作。
1930年5月,石友三部作戰失利,地下黨組織遭到破壞。蔡永令無法立足,重返郾城。
1931年,蔡永令在其家鄉以國小教員身份為掩護,堅持開展黨的工作。不久便引起國民黨縣黨部注意,並派兵追捕。
1933年,蔡永令輾轉來到吉鴻昌部政治部工作,繼續從事黨的活動。同盟軍失敗後,軍中共產黨組織決定黨員分散,獨自活動。蔡永令再次回到郾城,在國小教書。
1935年3月,因中共漯河中心縣委宣傳部長馬德山叛變,蔡永令遭逮捕,被囚禁2年。“七七”事變爆發後,實行國共合作,國民黨政府釋放政治犯。蔡永令於11月獲釋出獄。
1941年12月,蔡永令受豫東黨組織派遣,重返郾城恢復黨的組織。不幸被國民黨13集團軍湯恩伯部漯河警備司令部特工大隊逮捕,但因沒查出證據,於次年5月取保釋放。
1944年8月,蔡永令把多個地方武裝集合起來,組成郾城抗日游擊隊,自任隊長。經過1年多的游擊戰鬥,抗日游擊隊不斷發展壯大,由原來的數百人發展到2100多人。對日偽作戰30多次,擊斃日偽軍數百人,截獲食鹽4.8萬斤和許多槍枝及軍用物資。
1947年初,蔡永令利用關係,再次就任大劉鎮鎮長,以此繼續進行共產黨的活動。
解放後,蔡永令被分配到河南大學圖書館任副主任,後因所謂歷史問題受審查,被開除黨籍。
1955年,蔡永令被調往南陽地區,先後任鎮平縣百貨公司、西峽縣百貨公司副經理等職。
“文化大革命”中,蔡永令受到迫害,被毒打致死。
1981年元月,經郾城縣人民法院、許昌地區中級人民法院調查,給蔡永令徹底平反,恢復名譽。後經中共河南省委組織部複查,確認蔡永令是1926年入黨的老黨員,他從此獻身革命,曾3次被捕,從未叛變投敵,出獄後仍繼續革命,特別在他以偽職為掩護期間,盡力為黨為民除害,殺日本鬼子、鋤漢奸、滅土匪達60多人,為人民作出了很大貢獻,予以徹底平反昭雪,恢復黨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史學會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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