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縣醫療保障局

蔚縣醫療保障局

蔚縣醫療保障局(簡稱縣醫療保障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機構規格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蔚縣醫療保障局
  • 性質:縣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醫療保障股,

主要職責

第一條根據《中共張家口市委辦公室張家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蔚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張辦字〔2019〕10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蔚縣醫療保障局(簡稱縣醫療保障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機構規格正科級。
第三條 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落實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以及政策、制度、規劃和標準。
(二)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並組織實施。
(三)組織實施城鎮職工、城鄉居民參保籌資和保障待遇政策以及醫療保障扶貧政策。
(四)組織實施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
(五)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依法管理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執行情況。建立完善藥品、醫用耗材和醫療服務價格監測信息發布制度。
(六)落實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
(七)組織全縣定點醫藥機構協定簽署和實施支付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定點醫藥機構的醫療服務行為、醫療費用和醫藥價格,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實施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九)完成市局、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四條 轉變職能。縣醫療保障局按照市級統籌的統一管理要求,不斷完善城鎮職工醫保的籌資和待遇動態調整機制,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城鄉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確保醫保資金穩定可持續、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醫價“四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第五條 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縣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醫價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辦公室

1.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關公文審核、文電、機要、督辦、保密、信訪、檔案、值班、標準化建設、安全保衛和局內應急管理。
2.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
3.負責信息宣傳,組織網路輿情監測及應對工作。
4.制定政務公開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視窗單位建設等工作。
5.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考核獎勵、教育培訓及隊伍建設等工作。
6.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
7.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以及機關紀委工作。
8.負責編制全縣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財務報告。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
9.組織擬訂全縣醫療保障工作計畫,起草相關檔案,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法律事務工作。

醫療保障股

1.組織落實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
2.組織實施提高貧困人口醫療保障救助水平相關政策。
3.組織實施全縣醫療救助政策。
4.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依法管理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執行情況。
5.落實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
6.負責全縣醫療保障綜合統計工作,實施異地就醫結算、智慧型監控信息系統等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
7.組織全縣定點醫藥機構協定簽署,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實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蔚縣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蔚縣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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