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必治注射液

蓮必治注射液

蓮必治注射液,清熱解毒,抗菌消炎。用於細菌性痢疾肺炎急性扁桃體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條等有關規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對蓮必治注射液開展了上市後評價。經評價,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自即日起停止蓮必治注射液在我國的生產、銷售、使用,註銷藥品註冊證書。已上市銷售的產品,由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負責召回,召回產品由所在地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督銷毀或者依法採取其他無害化處理等措施。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蓮必治注射液
  • 藥品類型:處方藥、醫保工傷用藥
  • 用途分類:內科用藥
成份,性狀,功能主治,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藥物相互作用,貯藏,執行標準,

成份

亞硫酸氫鈉穿心蓮內酯。輔料為依地酸二鈉甲硫氨酸

性狀

本品為無色的澄明液體。

功能主治

清熱解毒,抗菌消炎。用於細菌性痢疾,肺炎,急性扁桃體炎。

規格

5ml∶0.25g

用法用量

肌肉注射,一次0.1~0.2g,一日2次。
靜脈滴注,一日0.4~0.75g,加於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鈉注射液中滴注。

不良反應

現有資料提示,本品可能引起皮疹、頭暈、胃腸道反應、過敏樣反應等,少數患者可能出現急性腎功能損傷。

禁忌

1、腎功能不全者禁用。
2、對本品有過敏史者禁用。

注意事項

(1)老年人、兒童、孕婦、哺乳期婦女及有腎臟疾病的患者應慎用。
(2)本品不宜與氨基糖苷類藥物及其他可能造成腎損害的藥物合用。
(3)用藥期間注意監測腎功能。如果出現腎功能損傷情況,應立即停藥,並作相應處理。
(4)用藥過程中建議儘量多飲水。
(5)本品不宜與其他藥物在同一容器中混合使用。
(6)發現藥液出現渾濁、沉澱、變色、漏氣等現象時不能使用。
(7)靜脈滴注過程中出現腰痛、腰酸等症狀時,應立即停藥,必要時給予對症處理。

藥物相互作用

應儘可能避免本品與其它具有腎毒性藥物,如氨基糖苷類等有腎損害藥物的聯合使用。

貯藏

密封。

執行標準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藥品標準WS3-B-3668-9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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