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蓬溪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蓬溪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蓬溪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辦公地址:蓬溪縣映月街138號
領導分工,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領導分工

馮昭奇: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全面工作。
張素芳:黨組成員、縣人防辦主任, 負責人民防空和人防設施建設;負責中國書法城建設工作;負責統計調查、建築協會工作;負責政策法規工作;負責政務服務、招投標工作;負責統籌固定資產投資、工業經濟工作;負責非稅收入工作;負責分管工作的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信訪維穩及安全生產工作;完成局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人防辦、政策法規股。
張平:縣徵收辦主任, 主持縣徵收辦全面工作。負責建築和房地產業發展;負責棚戶區(危舊房)改造工作;負責分管工作的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信訪維穩及安全生產工作;完成局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房地產業股。
秦開軍: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應急搶險、城市防洪防汛及河長制工作;負責海綿城市建設工作;統籌項目編報和資金爭取工作;負責生態環境建設和城鄉污水治理工作;負責園林綠化設施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建築業管理工作;負責統籌環保督察整改工作;負責建築消防審查、驗收工作;負責分管工作的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信訪維穩及安全生產工作;完成局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建管股、生態建設股、園林所。
王國成: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 負責黨務及下屬支部管理、意識形態、黨風廉政建設、效能建設、統戰、防邪、普法、機關人事、計畫財務、機構編制、科技、群團、宣傳、關工、雙擁、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牽頭統籌信訪維穩工作;負責蹲點聯繫鄉鎮和結對幫扶工作;負責環境衛生工作;負責人大政協提案議案辦理和熱線辦理工作;負責分管工作的黨風廉政建設、信訪維穩及安全生產工作;完成局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機關黨委辦、計財股、環衛所。
莊永東:副局長, 負責建築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監管、平安創建工作;負責村鎮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農村危房改造和城鄉"廁所革命"工作;負責重大項目技術審查工作;負責市政建設及維修維護工作;負責分管工作的廉政建設、意識形態、信訪維穩及安全生產工作;完成局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質安站、村建股、城建股、市政所,聯繫港華燃氣公司。
肖通騰: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胡 騰:縣房管局局長, 主持縣房管局全面工作;負責物業管理和物業協會指導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資金監管工作;負責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負責老舊小區改造工作;負責大修基金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縣房管局及分管工作的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信訪維穩及安全生產工作;完成局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李朝東:縣徵收辦副主任, 協助徵收辦主任做好徵收補償安置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縣徵收辦法律服務工作;負責建設工程管理服務中心工作;負責依法治縣和掃黑除惡工作;負責建築和房地產業亂象治理工作;完成局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建設工程管理服務中心。
段春輝:縣代建中心副主任, 負責代建中心日常工作;負責局辦公室工作;負責機關車隊、目標績效、義務獻血、城建檔案、保密、投資促進、城鄉環境治理工作;負責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重點項目建設工作;統籌公司和企業改制工作;負責分管工作的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信訪維穩及安全生產工作;分管辦公室,聯繫縣共創公司、縣一建公司。

內設機構

辦公室、政策法規股、城市建設股、建築業管理股、房地產業管理股、村鎮建設股、生態建設股、計畫財務股。
(一)生態建設股。其主要職責是:擬訂全縣海綿城市建設、園林綠化事業的發展規劃、標準體系和建設方案。參與全縣海綿城市規劃編制工作。負責全縣海綿城市建設的組織協調、信息管理等。負責全縣海綿城市制度管控、標準體系建設、設施的運營維護等。負責全縣海綿城市建設設計、施工圖審查和竣工驗收。負責全縣園林綠化管理和全縣園林綠化施工企業的資質管理。城區排水防澇、污水處理、中水回用等方面的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污水處理企業資質的審查和管理,管理和指導縣城區生活污水處理企業。負責組織污水處理費徵收工作。指導和推動縣城區的節水型城市建設工作。
(二)房地產業管理股。其主要職責是:擬訂全縣住房政策、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牽頭編制全縣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督促落實省、市、縣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資金安排的有關事項。牽頭擬訂全縣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和穩定住房價格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執行。參與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擬訂房地產業的發展規劃、管理辦法和商品住宅發展規劃。參與房地產中介、拆遷單位等房地產行業機構資質管理。監督管理房地產企業及個人執業行為。組織擬訂全縣城鎮住宅建設、房地產開發、房屋徵收拆遷、房地產交易、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中介、物業管理、直管公房、房屋安全鑑定、白蟻防治等工作的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全縣住房維修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的具體辦法並監督執行。負責房地產業發展信息蒐集和定期分析。
(三)政策法規股職責。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全縣建設行業重大問題與改革的政策研究,組織起草綜合性文稿。負責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審查及備案等工作。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負責建設系統的法制建設、普法宣傳教育、法律服務、信訪、行政訴訟、行政調解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擬訂行政許可事項審查(審核)的政策、規定、標準、規程、細則並組織實施。承擔本系統行政審批工作。組織實施建設類企業、單位和機構資質審核(審批)。指導和監督各鄉(鎮)建設類行政許可的執行。參與對建設類企業、註冊執業人員市場行為的指導、檢查和監督。負責推進部門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負責全縣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以及工程造價管理工作。
(四)辦公室職責。其主要職責是: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政務、文電、機要、安全、保密、文書檔案管理、制度建設、史志編纂、後勤保障服務等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機要、保密工作。負責對外聯絡接待、新聞宣傳、重要會議、目標管理。負責現代信息網路的開發、利用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固定資產、物業管理、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綜合管理工作。編制行業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行業職工培訓、技能鑑定和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負責全縣建設行業執業人員資格管理。負責建設類專業技術職稱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和協調建設系統的社團工作。
(五)計畫財務股職責。其主要職責是:組織編制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行業)發展規劃。組織編制行業固定資產投資、技術引進規劃、利用外部資金的計畫及其它相關計畫。協調、組織和籌措建設資金,綜合管理各項專項資金,指導檢查城市維護費的合理使用。協調、指導和監督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財稅、價格政策的落實。負責行業經濟信息統計和分析工作。組織建設項目的立項、論證、審核、報批以及建設資金監督、竣工審計。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行業社會團體的財務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參與對外經濟合作和招商引資工作。參與對建設系統會計、統計人員繼續教育的管理工作。
(六)建築業管理股。其主要職責是:擬訂全縣工程建設、建築業及裝飾裝修業、勘察設計諮詢業中長期規劃、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行業科技項目研究開發。組織實施國家建設及設計規範標準和編制地方建設及設計標準。負責散裝水泥的推廣使用、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工程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備案的監督檢查。負責建築類企業、單位資質管理、建築材料、製品、勘察設計技術質量管理和各類建築及其附屬設施抗震防災工程的建設工作。負責規範勘察設計市場,推進設計下鄉與現代夯土技術試點工作。參與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設計的審查和重大建設項目稽察工作。參與全縣勘察設計、諮詢單位的資質管理和以設計為主體的工程總承包的資質管理工作。指導建築行業誠信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房屋建設質量管理。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建設類企業及個人執業行為的監督管理。牽頭組織企業出境工程承包、建築勞務輸出與合作。負責全縣綠色建築設計、牆體材料革新和建築節能工作。按許可權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
(七)城市建設股職責。其主要職責是:擬訂全縣城鎮建設、市政公用、環境衛生事業發展戰略、政策、技術標準和管理辦法。負責市政建設、照明管理、環境衛生等工作。負責組織市政公用、環境衛生等相關專項規劃編制,參與全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監督管理城市道路、橋隧、燃氣、公交站台、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城鎮市政設施抗震防災工程的建設和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工作。組織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綜合驗收。組織和指導城市創建工作。參與全縣燃氣、熱力、市容和環境衛生等企業的資質管理工作。參與市政公用工程各類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選址定點、初步設計審查工作。指導城市捷運、軌道交通等公共運輸的建設。統籌協調全縣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
(八)村鎮建設股職責。其主要職責是:擬訂全縣村鎮建設的發展戰略、政策和規範性檔案。統籌協調新型城鎮化工作。指導全縣村鎮建設、小城鎮建設、重點鎮建設工作。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危房改造工作。指導農村建築工匠培訓和管理工作。提出進城定居農民的住房政策建議。指導國家、省、市、縣重點建設項目地區村鎮遷建、重建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審核報批並指導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古村落、古民居和鄉土建築保護利用。指導村鎮建設試點工作和重點鎮的建設。

現任領導

負責人:馮昭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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