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縣行政審批局是蓬安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蓬安縣行政審批局
- 隸屬:蓬安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擬訂全縣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的制度、辦法、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並推進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體系建設和標準化建設。
(二)負責劃轉事項的審批服務工作,並對審批服務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承擔“放管服”改革的相關工作,建立完善相關規定和考核辦法;承擔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具體工作。
(四)指導並推進縣級部門“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承擔縣本級政務服務大廳的建設和管理,對進駐或退出政務服務大廳的行政審批、公共服務和其他事項進行審核並提出建議。
(五)負責制定並完善並聯審批工作制度,組織、指導縣、鄉聯動審批,推動行政審批視窗並聯審批工作。
(六)負責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相關工作,指導全縣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的正常運行和功能完善。
(七)負責監督管理12345熱線建設、運行有關工作。
(八)負責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建設、協調、監督管理,牽頭編制全縣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目錄,規範公共資源交易活動。
(九)指導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和縣級部門獨立辦事大廳建設。
(十)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應急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
(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綜合股
負責組織、協調、推進機關日常工作;承辦文、電、會相關工作;制定局機關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目標、組織、人事、勞資、培訓、宣傳、統計、保密、信訪維穩、工青婦等工作;負責重要會議、接待和活動的組織安排;負責抓好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班子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負責擬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服務的相關制度辦法並指導實施;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應急管理等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管理登記、財務、內部審計工作;組織牽頭辦理人大代表議案、批評、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督查股
負責制定政務服務大廳運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對納入縣政務服務平台集中受理、辦理事項進行監督和考核;督促部門編制和最佳化縣本級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負責受理民眾投訴舉報,並進行調查處理;負責督促、檢查制度執行情況、會議議定事項落實情況、其他重大事項辦理情況;負責全縣行權部門及鄉鎮便民服務中心電子監察、區域網路建設、案件辦理、業務培訓、日常考核及監督指導工作;負責全縣“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督促檢查;負責12345熱線受理、辦理、交辦、回復、結案、回訪等工作;負責網路輿情監測、處置;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蓬安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根據《中共蓬安縣委蓬安縣人民政府關於縣人民政府職能 轉變和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蓬委發〔2〇14〕37號)和市委編 辦《關於明確蓬安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機構規格的批覆》(南委 編辦發〔2016〕16號)精神,設立蓬安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簡 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為蓬安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管理 的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單位類別為公益一類。蓬安縣公共資 源交易中心掛蓬安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簡稱縣農村產權交易中 心)牌子。
一、職責調整
(一)整合的職責
1.將原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原縣政府採購中心、原縣建設 工程招投標管理站的職責整合劃入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將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國土資源局、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 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縣衛 生和計畫生育局、縣林業局、縣城市公用事業管理所等涉及公共 資源交易的職責整合劃入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3.整合已由縣政府公布整合的職責和其他需要整合的職責。
(二)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職責和其他需要取消的職責。
(三)下放的職責
下放已由縣級以上公布下放的職責和其他需要下放的職責。
(四)加強的職責
加強已由縣級以上公布加強的職責和其他需要加強的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公共資源交易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為公 共資源交易活動提供場所、設施等相關服務。
(二)負責制定公共資源交易現場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並組
織實施。
(三)負責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比選)、政府採購、國有 產權交易、農村產權交易、國有土地及礦權交易和其他公共資源 交易項目的現場服務和現場秩序管理工作。
(四)對建設工程、政府採購和國有產權交易、國有土地及 礦產權出讓等項目,接受業主(採購人)委託做好招標(比選)、 政府採購、拍賣及掛牌檔案編制、發布公告、現場開標、保證金 收退、備案及檔案整理等工作。
(五)負責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信息技術平台建設和管理;按 規定發布場內交易信息,為交易各方依法提供交易資訊等服務工 作。
(六)負責建立公共資源交易從業者場內信譽評價制度,協 助有關部門建立公共資源交易信用評價體系;會同相關部門組建 縣內公共資源交易綜合評標專家庫、拍賣師庫、標外建設工程企 業和供貨商等企業庫,並加強管理和考核工作。
(七)負責公共資源項目交易現場的記錄、監控和同步錄音 錄像,制止和糾正違反交易現場管理制度的行為,接受有關諮詢, 並按職責分工及時處理。
(八)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蓬安縣12345市民服務熱線辦公室
負責12345市民服務熱線、市長信箱、簡訊、微博和微信的受理調處工作;負責對民眾反映的問題進行分類、轉辦、交辦、回復;負責12345市民服務熱線知識庫的建設和更新,做好熱線辦理相關工作;負責12345市民服務熱線綜合協調、文秘、會務、保密、安全、信訪、應急管理等工作;負責對12345市民服務熱線、市長信箱、簡訊、微博和微信反映情況進行分析,及時印發專報,定期通報熱線受理、辦理情況;負責定期對重大問題進行專項調研;負責對12345市民服務熱線網站建設、管理和維護相關工作;負責對市民服務熱線、市長信箱、簡訊、微博和微信交辦事項進行督促、協調、調查和提出問責建議等;負責對縣級部門、各鄉鎮熱線辦理情況進行目標考核。
政務管理股(政策法規股)
負責擬訂政務服務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落實“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承擔“放管服”改革相關工作,建立完善相關規定和考核辦法;指導並推進縣、鄉、村三級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和標準化運行;負責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相關工作;監督指導全縣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的正常運行和功能完善;負責機關電子政務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行政審批股
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具體工作;負責劃轉事項的審批服務工作,並對審批服務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負責擬訂重大項目審批服務制度並牽頭組織實施;負責為企業提供行政審批諮詢、代辦、綠色通道等服務;負責涉及兩個及以上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並聯審批工作;牽頭推進“一窗受理”工作;承擔重大項目審批服務處的日常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陳文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