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我院始設於1950年11月,全院共設15個部門,包括13個內設機構及2個人民法庭。多年來,我院在蒼梧縣委的領導、人大的監督和上級法院的指導下,政府、政協及社會各界的支持下,上下團結一致,開拓進取,審判領域不斷拓寬,審判隊伍逐步壯大,法院管理不斷規範,社會管理不斷創新,機關黨建、文化建設和法院廉政建設不斷加強,司法公信力和民眾滿意度不斷提升,在維護我縣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推動依法治縣等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職能作用。打造出“支部建在法庭、婦女兒童維權、跨區域司法聯動、廉政建設”四大工作品牌,走出了具有蒼梧法院工作特色的新路子,在維護我縣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推動依法治縣等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職能作用。
機構設定
蒼梧縣人民法院現設有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審判庭、執行工作局、立案庭、審判監督庭、研究室、辦公室、政工科、紀檢監察室、審判管理辦公室、司法警察大隊、石橋中心人民法庭、嶺腳中心人民法庭等總計15個部門。
法院建設
一直以來,蒼梧法院始終堅持“發展與創新同步”的思路,立足自身,結合實際重點打造“四項司法品牌”。一是做實“粵桂合作助執行”品牌。我院石橋法庭積極回響粵桂合作大趨勢,創建黨建合作機建、跨區司法交流協作機制,與毗鄰的賀州市八步區法院、廣東省封開縣法院建立格線化無縫對接,構建了兩省三市跨區域法律文書委託送達、執行、矛盾糾紛協調化解的聯動協調機制,共同化解矛盾糾紛、維護地區和諧穩定。二是做強“婦女兒童維權”品牌。我院針對外來務工人員和外出務工的農民民眾日益增多,農村留守婦女兒童問題凸顯等實際情況,建立建成以“維權崗(婦女兒童維權崗)為基礎、兩庭(少年法庭和婦女兒童維權合議庭)為陣地、網路(蒼梧法院網站)為補充”的基本工作格局,為廣大婦女兒童提供司法保障和優質的法律服務。2012年全區婦女兒童維權崗現場會在我院召開並受邀在會上做經驗介紹,我院刑庭被自治區高院、自治區婦聯評為自治區級婦女兒童維權崗。三是做好“廉政建設”品牌。我院應對新形勢,通過書面提醒函、監察建議書等,將監督關口前移。舉辦家屬促廉座談會,充分發揮家庭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特殊作用,共同推進反腐倡廉工作。我院幹警從1991年至今連續24年無違法違紀行為,獲得了“全區公正廉潔模範法院”榮譽稱號。四是做優“支部建在法庭”品牌。我院依託“支部建在法庭”品牌,做到一個支部一個堡壘、一個黨員一面旗幟,推動司法審判服務基層民眾。開展“黨員先鋒崗”活動,充分發揮了黨員的模範作用,為全體法官樹立良好的榜樣。通過不斷探索和努力,我院四大品牌工作碩果纍纍,《人民法院報》等多家媒體對品牌工作進行報導,樹立了我院良好的外在形象。
所獲榮譽
我院集體、幹警個人在審判工作中多次立功受獎。榮獲最高院授予的“人民滿意的好法院”、“全國立案信訪先進集體”、“全國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工作先進單位”、“全國法院司法警察執法規範化活動先進單位”、“廣西法院系統十佳人民法院”、“人民滿意的政法單位”、 “全區法院先進集體”、“全區公正廉潔模範法院”等二十多項國家級、自治區級榮譽,並多次榮立集體二等功、三等功。湧現出了“全國優秀法官”潘錦波等一大批先進典型。
地理位置